我们是谁,这一问题的答案并非单一。哲学家阿米莉·罗蒂 (Amélie Rorty) 提出了一个包含七个层次的自我模型,揭示了我们如何通过不同的视角来理解和构建自身。这些层次——从作为社会角色的“角色”,到拥有法律责任的“人格”,再到超越自我的“临在”——各自拥有不同的自由、责任和成功标准。我们对自我的认知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随着我们采纳不同层次的视角而动态变化,这决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人际关系以及最终的身份认同。
自我认知的七个层次
我们通过对自身的理解来塑造和改变自己的行为。这是一个关于人类的基本事实。根据我们采纳的自我认知模式,我们会成为截然不同的存在,拥有不同的力量、责任和自由。
- 角色 (Characters): 拥有一系列特征,但不一定统一。
- 形象 (Figures): 出现在警世故事或范例小说中,代表可供模仿的生命类型。
- 自我 (Selves): 是其自身特质的拥有者。
- 人格 (Persons): 是正直的中心,其权利不可剥夺。
- 个体 (Individuals): 不可分割的实体,要求社会承认其权利。
- 灵魂与心智 (Souls and Minds): 纯粹的内在能动性中心。
- 临在 (Presences): 一种超越意志和成就的存在状态。
世界的练达在于能够优雅自如地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
角色:社会定义的你
“角色”源于古希腊戏剧,由一系列可重复的特质构成。因此,一个由角色组成的社会,本质上是一个由可替换的个体组成的社会。
- 没有身份危机: 角色并不被期望在其特质之下拥有一个核心的统一性。
- 依赖社会背景: 角色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其特质与社会环境的 匹配度。当环境与天性不符时,就会产生痛苦和不幸。
- 公共性: “成为一个角色”意味着维持并放大少数几个品质,让它们主导一切。因为角色是公共的,即使是他们的私生活也具有普遍意义。
形象:故事中的你
“形象”是“角色的放大版”,其身份由其在某个宏大叙事中的位置所定义。他们是寓言式的原型,其特质源自古老的故事。
- 由原型定义: 形象不会被个人经历所塑造,相反,其原型身份决定了生命中事件的意义。
- 内在与外在的萌芽: 一个人对自身榜样的看法最初是外在的,但会逐渐内化,成为自我呈现的内部模型。
人格:拥有选择的你
从“角色”和“形象”的被动,到“人格”的主动,关键的转变在于 选择。
- 选择与行动的中心: “人格”是法律和神学责任的基本单位。做出选择后,人就要采取行动,并为此承担责任。
- 自由意志的诞生: 与角色和形象不同,“人格”概念的核心是 自由意志。因为拥有选择的能力,所以必须承担责任。
- 身份危机的根源: 正是因为选择的能力定义了人格,而不是特质的总和,为身份危机埋下了伏笔——人们开始追问,在多重行动和角色背后,真实的自己究竟是谁。
定义人格的是意图和选择的能力,而不是特质的总体构成。
自我:拥有财产和记忆的你
当我们关注人格作为权利和力量的拥有者时,“人格”就分化为“自我”。
- 财产与权利: 自我的社会是为了保护其成员的权利而形成的。当权利来自财产时,保护权利就意味着保护财产。对财产的剥夺,就成为对自我完整的攻击。
- 记忆与身份: 意识中对经验的拥有是身份的最终标准。自我的连续性由记忆建立。关于身份的困惑,常常是关于记忆是否可以被转移或剥夺而不摧毁自我的困惑。
个体:独一无二的你
“个体”的概念源于“自我”定义中的紧张关系。个体抵制被归类,代表着独特的私人声音。
- 不可分割的实体: 个体被设想为一个完整的、自主的存在,它超越并抵抗社会中束缚性和压迫性的东西。
- 向社会要求权利: 人格的权利在社会中形成,而个体的权利则是 向社会要求 的。这突显了内在个体与社会面具之间的对立。
- 权利的不可剥夺性: 个体的权利源于其心智和良知,是其本质的一部分,因此不可交换或交易。
- 需要独处的空间: 成为一个个体需要“一间自己的房间”,因为只有在独处时,人才能发展出使自己与众不同的特质。
成为一个个体需要有自己的空间,不是因为那是他的财产,而是因为只有在那里,远离他人的压力,一个人才能发展出将自己与他人区分开来的特质和风格。
临在:超越自我的你
这是最高层次的存在模式,超越了小我的野心和专注。
- 一种存在的状态: “临在”是灵魂的回归。它是一种关注和体验的方式,而不试图去主导或控制它们。
- 无法通过努力获得: 这种状态无法通过模仿、意愿、练习或良好教育来达成。它是一种被发明出来的身份模式,恰恰是为了超越成就和意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