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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法院命令就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带走

纽约市儿童服务局(A.C.S.)在缺乏法院命令或真实紧急情况下,频繁地强行将孩子从父母身边带走。这种做法给家庭,尤其是少数族裔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创伤。通过两名母亲的真实经历,揭示了该系统如何因误判和过度执法而伤害儿童与家长。一场针对 A.C.S. 的集体诉讼旨在挑战其未经合法程序带走孩子的行为,并试图改变公众对儿童保护的片面认知,迫使该机构遵守法律。

绕过法院的“紧急”执法

纽约市儿童服务局(A.C.S.)在将儿童从父母身边带走时,约有一半的情况都没有事先获得法院的授权。他们通常直接带走孩子,然后声称情况紧急。

  • 法律要求: 只有在“孩子的生命或安全面临迫在眉睫的、紧急的风险”时,才能进行紧急带离。
  • 实际操作: A.C.S. 每年以紧急为由带走约 1400 名儿童,其中许多案件甚至不涉及虐待指控。
  • 司法审查结果: 在超过四分之一的案件中,当 A.C.S. 事后寻求法官授权时,法官会下令立即将孩子送回父母身边。

儿童被强行带离家庭后,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几率是退伍军人的近两倍。这种压力释放的激素可能会永久性地改变孩子的大脑。

一场旨在保护家庭的诉讼

一起标志性的集体诉讼指控 A.C.S. 的行为侵犯了儿童的宪法权利。

  • 违反第四修正案: 指控 A.C.S. 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带走儿童,构成了“不合理的扣押”。
  • 违反第十四修正案: 指控其做法存在种族歧视。在紧急情况下被带走的孩子中,约 90% 是黑人或拉丁裔。全市有一半的黑人儿童在童年时期都经历过儿童保护调查。
  • 诉讼目标: 不仅是为过去的伤害寻求赔偿,更重要的是要求法院下达禁令,确保 A.C.S. 在未来除非遇到真正紧急情况,否则必须先获得法院命令才能带走孩子。

丹尼斯·阿切尔的故事:求助反成惩罚

丹尼斯·阿切尔是一位有三个孩子的黑人母亲。她本人童年时就有过被寄养的经历,这让她对社工系统充满恐惧。

  1. 第一次分离: 她的大女儿因自闭症和多动症在激动时意外受伤。在医院,丹尼斯因恐惧而拒绝社工单独与女儿谈话,结果 A.C.S. 以紧急情况为由带走了她所有的三个孩子。两天后,专家确认伤情是意外,孩子们被送回。

  2. 第二次分离: 丹尼斯在一天极度困难时,致电儿童保护热线寻求“暂休照护”(respite care)——一种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的临时看护服务。她的请求被误解为“想放弃孩子”。

    • 新的调查员上门,发现她的小儿子手臂上有已就医的意外烫伤。
    • A.C.S. 再次以紧急情况为由带走所有孩子,理由是丹尼斯有抑郁和焦虑,并“拒绝治疗”。
    • 孩子们因此在寄养家庭中度过了将近三年
  3. 分离的创伤:

    • 大女儿在寄养期间被辗转于四个家庭,被强制用药,并十几次被送进精神病房。
    • 二儿子在寄养期间开始拔眉毛和尿床。
    • 小儿子回家后,有时会哭着想念他的寄养妈妈。
    • 最终,上诉法院裁定,没有证据表明丹尼斯的心理健康对孩子构成威胁,孩子们才得以回家。

丹妮尔·洛里默的故事:在贫困与系统之间挣扎

丹妮尔是一位有五个孩子的黑人和拉丁裔母亲。她与 A.C.S. 的纠葛展示了贫困如何让家庭更容易受到系统的干预。

  • 第一次分离: 丹妮尔产后抑郁,住在庇护所的单间里。A.C.S. 因其心理健康和房间脏乱问题介入。一天,社工突然以紧急情况为由将她的三个女儿带走,她甚至没能和孩子们告别。孩子们分开了近一年。

  • 第二次分离: 她带着孩子逃离家暴前任,与朋友同住。学校因孩子上学迟到和卫生问题向 A.C.S. 举报。

    • A.C.S. 让她搬去庇护所,否则就带走孩子。
    • 在庇护所登记中心,她接到律师电话,得知 A.C.S. 正在法庭上指控她“带着孩子逃跑了”。
    • 尽管她在法庭听证会上证明自己和孩子就在登记中心,且法庭上 A.C.S. 同意不带走孩子,但几小时后,A.C.S. 工作人员依然在警察的看守下,以紧急情况为由强行带走了她的孩子们。三天后,孩子们才被送回。

“我按他们的要求做了一切,每一次都是,”丹妮尔说。“我接受了预防服务、家庭治疗、个人治疗、家政服务,但我感觉什么都不够好。你还是带走了我的孩子。”

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系统

与警察相比,儿童保护 caseworkers 更容易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家庭并侵犯公民权利。

  • 信息不对等: 大多数父母不知道自己有权拒绝 caseworkers 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进入家中。
  • 缺乏监督: 与警察不同,caseworkers 进入家庭后,内部发生的事情没有摄像头或旁观者记录。
  • 恐惧文化: A.C.S. 内部存在一种“宁可为自保而犯错”的文化,员工为了避免因未带走孩子而出事(并登上报纸头条)而承担责任,倾向于过度干预。

一份未公开的报告发现,一些 A.C.S. 员工“描述了一种在恐惧和恐吓下运作的内部文化……这通常意味着员工为了自保而宁愿犯错,选择将孩子带走。”

诉讼的真正目的:改变公众认知

这起诉讼的成功,或许不在于法律上的胜利,而在于改变公众的看法

  • 问题不在法律本身: 法律条文是存在的,但 A.C.S. 没有遵守它。
  • 公众压力的失衡: 公众和媒体只关注那些因 A.C.S. “失职”而死亡的儿童,却很少关注成千上万因被错误带走而遭受创伤的儿童和家庭。
  • 重新定义“安全”: 诉讼的目标是让公众看到 A.C.S. 不当执法的危害,从而产生足够的舆论压力,迫使系统重新定义什么是对儿童真正的“安全”——这不仅仅意味着免于身体伤害,也意味着免于与家庭分离的巨大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