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由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发布的意见认为《总统记录法》违宪,这实际上是在为唐纳德·特朗普的政府销毁官方记录开了绿灯。该观点主张总统对自己的文件拥有绝对控制权,这与水门事件后为确保政府透明度和历史问责而制定的法律直接冲突。此举已引发历史学家和监督组织的法律挑战,他们警告说,这可能会导致重要决策记录的永久丢失,损害公众的知情权和未来对本届政府的理解。
对保存记录的长期抵触
唐纳德·特朗普一直对保存政府文件的要求感到不满。他有在阅读后将文件撕成碎片的习惯,尽管白宫顾问多次劝阻,他依然我行我素。
- 撕毁文件: 白宫员工不得不将他撕碎的文件用胶带粘起来存档。一位前高级官员称,“他不想留下任何记录。”
- 冲掉文件: 有报道称,特朗普会定期将打印的纸张扔进马桶,导致管道堵塞。
- 主权宣称: 当国家档案馆要求归还文件时,特朗普的反应是:“那不是他们的;那是我的。”
这种观点在他第二任期内似乎正在被制度化。他的政府正试图从法律上确立总统记录属于其个人财产的立场。
对《总统记录法》的法律挑战
特朗普的白ax宫法律顾问要求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O.L.C.)审查《1978年总统记录法》的合宪性。该法律规定,总统的记录是政府财产,必须在其任期结束后移交给国家档案馆。
O.L.C. 的意见宣称该法律 违宪,主要论点是:
- 国会不能“仅仅为了后代”而保存总统记录。
- 该法律侵犯了“行政部门的宪法独立性和自主权”。
- 因此,总统“无需再遵守其规定”。
这一法律意见发布后,历史协会和政府透明度组织立即提起诉讼,要求白宫遵守法律,警告称“最高级别的重要官方政府记录将有被无法挽回地丢失的明显危险”。
历史先例与法律依据
《总统记录法》是在水门事件和争夺尼克松白宫录音带的斗争之后颁布的,其核心在于确立总统的官方记录是 政府财产。
半个世纪以来,从克林顿到拜登的各届政府,尽管有时会感到沮丧,但都遵守了这项法律。曾在美国国家档案馆担任总法律顾问长达二十六年的加里·斯特恩回忆说:“从来没有人说过这项法律是违宪的。每个人,包括特朗普的第一届政府和他的白宫法律顾问,都非常有建设性地合作,以实施并使《总统记录法》发挥作用。”
更重要的是,特朗普政府的说法直接与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相悖。1977年,最高法院驳回了尼克松关于类似法律侵犯行政特权的说法,认为国会为了保存历史资料和维护合法访问权的重要目的,优先于总统特权的主张。
新政策的漏洞与后果
在 O.L.C. 发表意见后,白宫发布了新的指导方针,指示工作人员“即使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也“应该”保存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材料。然而,这一指导方针存在明显漏洞:
- 用“应该”而非“必须”: 新政策只建议保存记录,而非强制要求。
- 短信记录的例外: 指导方针声称,短信“只有在它们是官方决策、政府行动的唯一记录或包含其他地方无法获得的独特信息时才应予以保存”。
- 为销毁记录辩护: 律师指出,该指导方针“不仅允许不保留总统记录,实际上是在指示不保留总统记录”。
在法庭听证会上,法官约翰·贝茨对政府的立场表示怀疑。
“一方面,你们认为你们正在遵循的指导方针与《总统记录法》基本相同,”他告诉政府的律师。“另一方面,你们又认为遵守《总统记录法》将对总统职位造成极大负担。我看不出这两者如何能吻合。”
对历史与问责的深远影响
如果特朗普政府的立场得以确立,其后果将是深远的。
美国历史协会执行董事莎拉·维克塞尔表示:“总统记录对于政府换届时的权力交接至关重要,也能帮助立法者了解过去的决策是如何做出的。对于数十年后研究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学家来说,它们是必不可少的。”
没有这些记录,未来的人们将无法获得关于伊朗战争、解雇内阁成员或赦免等重大决策的完整历史。这不仅仅是关于历史学家,而是关乎美国人民是否有能力让他们的领导人负责,并从历史中吸取教训。正如监督组织负责人所说,“这些记录属于美国人民,而不是任何一位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