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并非一种与生俱来的独立状态,而是通过与他人的“参与”而形成的。这一过程始于婴儿与照料者的深度互动,并在一生中持续。我们的个人主体性,即“我”,实际上是从与他人的共享关系(“我们”)中诞生的,建立在共同体验和相互责任的基础之上。这个观点最初由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提出,并最终得到了认知科学、现象学和现代人类学研究的证实。
一场关于“人”的争论
两位著名的人类学家,卢西安·列维-布留尔 (Lucien Lévy-Bruhl) 和弗朗茨·博厄斯 (Franz Boas),曾对人的本质有过深刻的分歧。尽管他们都致力于理解人类的共性,但他们对“人”的看法却大相径庭。
列维-布留尔最初是一名伦理哲学家,他关注责任感的起源。他认为,责任并非源于理性或规则,而是一种先于规则的情感联结。这引导他去研究人类的思维方式是否普世相同。
博厄斯则在美国的社会背景下工作,那里的“种族”差异被用来论证人的优劣。他担心任何将不同人群思维方式区分开来的理论,都可能被误用为种族主义的论据。
逻辑之外的“参与”
列维-布留尔通过研究世界各地的民族志发现,许多非西方民族的思维方式似乎不遵循亚里士多德的经典逻辑,例如“非此即彼”的排中律。
他将这种思维特征称为“参与” (participation)。这是一种体验式的、非分析性的思维模式,个体在其中能感受到自身与他人、乃至与周围世界融为一体。
这类人群的特点是“一种神秘的思维方式——充满了‘自然中的超自然’和前逻辑,与我们的思维方式不同。”
列维-布留尔强调,这并非认知缺陷。这些民族在解决日常问题时同样理性,只是他们的思维基础包含了一种我们所忽视的维度。然而,他最初将这种思维模式标记为“原始的”,这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理论与现实的冲突
博厄斯无法接受列维-布留尔的表述。在美国,将“原始思维”与“无法进行智能思考”联系起来的种族主义观念根深蒂固。
他们的分歧并非关于事实本身,而是关于这些事实可能在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推论。博厄斯担心,列维-布留尔的理论会在一个充满种族偏见的社会中被滥用,从而伤害他所研究的群体。
革命性的转变:存在即参与
随着法西斯主义在欧洲崛起,列维-布留尔观察到,那些曾发展出现代科学的“我们”(现代人),在狂热的政治运动中也表现出无视逻辑矛盾、强调集体参与的行为。这让他开始深刻反思。
他最终得出了一个颠覆性的结论:
- 所谓的“原始人”在需要时同样会使用逻辑。
- 所谓的“现代人”也并非始终是理性和独立的个体。
- 因此,根本没有所谓的“原始人”,他所观察到的“参与”现象是全人类普遍存在的。
他意识到,问题不在于“原始人”的思维有误,而在于亚里士多德逻辑无法完全解释人类在所有情境下的真实思维状态。
Être, c’est participer (存在即参与)
这个简单的短语,成为了他后期思想的核心。他认为,“参与”不仅仅是一种思维模式,更是人格形成的前提。
“我”从“我们”中诞生
列维-布留尔的最终洞见是,人格的形成过程与我们通常的理解恰恰相反。我们并非作为独立的个体出生,然后学习如何与社会相处。
- 起点是参与: 婴儿最初与照料者处于一种融合的参与状态,他们是“我们”的一部分。
- 主体性是结果: 独立的自我意识(“我”)是在这种共享的、相互依存的关系中逐渐分化和浮现出来的。
交互主体性 (Intersubjectivity) 不是业已成型的主体之间的相遇,而是主体性得以浮现的基础。
我们不是先成为一个“我”,再去加入一个“我们”。相反,我们是在成为“我们”的同时,才成为了“我”。
现代科学的印证
列维-布留尔的革命性思想在他生前并未广泛传播,但后来的科学发展却为他的观点提供了坚实的证据。
- 发展心理学: 研究表明,婴儿最初与照料者存在一种参与式的共存状态,随后才发展出将自己视为独立个体的能力。
- 现象学与认知科学: 新的理论认为,人的感知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性功能,一种“参与式意义构建” (participatory sense-making)。我们并非被动接收外界信息,而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主动创造意义。
- 现代人类学: 人类学家玛丽莲·斯特拉森 (Marilyn Strathern) 等人的研究表明,在许多文化中,人被视为“可分割的”(partible) 和“可分享的”(dividual),其身份由其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来定义,而非一个封闭的、原子化的个体。
最终,我们理解到,人格既是单一的“我”,也永远是复数的“我们”。这种“参与”的能力,这种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与他人和世界相连的潜力,正是我们成为我们自己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