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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馴之森》:砍樹的人、種樹的人,恆春「山林劇場」裡的人物紀事

在1965年至1976年間,屏東獅子鄉雙流地區進行了大規模的「林相變更」計畫,即砍伐低價值林木,改種高經濟價值樹種。這項政策深刻影響了當地的森林地景與社會。伐木業是一場高風險、高回報的豪賭,業者如周順興需投入巨額資金;而造林業則相對穩定,由林坤木等人主導,依賴大量人工在雨季進行辛苦的種植工作。這段歷史不僅是關於砍樹與種樹,也反映了當時原住民、漢人與林務人員在國家經濟大戲中的生命軌跡與文化記憶。

「這裡就是要把生長不良的、比較低價值的樹都砍掉,然後重新整地,再種上我們所選的比較高價值的樹種,這叫做『林相變更』。」

伐採:一場身家盡付的豪賭

在林務機關的規劃下,雙流地區的林相變更計畫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然而,這項計畫的規模空前,令許多在地業者望而卻步。

  • 高昂的墊付成本:得標業者必須先行墊付所有工程費用,在當時可能高達數百甚至上千萬。這對於財力不足的業者來說,是一個極高的門檻。
  • 巨大的規模:第一期林相變更的標案面積就達200多公頃,遠超當時業者習慣的10幾公頃,風險極大。

歷經三次流標後,東港「順興木材行」的 周順興 最終接下了這個挑戰。他成功的原因除了 資金雄厚知人善任,更關鍵的是具備「識樹之明」——能夠準確判斷林木的價值與材積,從而在這場豪賭中勝出。

當時的伐木工班組成也正在轉變:

  • 人力組成:初期以漢人伐木工為主,因為他們較有能力購買當時新興的 電動鏈鋸。原住民族群(主要是排灣族、魯凱族)雖然熟悉山林,但多從事輔助工作。
  • 組織方式:業者透過「帶班」尋找「工頭」,再由工頭組織約4至5人的工班。薪資則以伐採木材的重量來計算。

造林:雨季上山,全仰賴人工的苦勞

伐木工班清空林地後,造林工班便緊隨其後進場。屏東地區的造林工作主要由 林坤木 負責,他一生種植的樹木面積高達約20,000甲。

與伐木業相比,造林工作有其獨特的挑戰:

  • 季節性強:造林需配合雨季,如中南部在4至6月的梅雨季進行。工人常需隨季節在全台各山區流動。
  • 勞力密集:造林幾乎 完全倚賴人工,從背樹苗上山到整地、挖洞、栽種,都靠體力和鋤頭等基本工具完成。
  • 工資低廉:當時女性日薪13元,男性17元,是名副其實的辛苦錢。為了趕工,林坤木曾每日聘用上千名工人。

由於許多工人缺乏經驗,林坤木還聘請了七八十位指導員,從頭教起。當時的景象十分壯觀,不僅蓋了十幾間廚房,光是米每五天就要用掉一卡車。

一位跑船工人初次上山時甚至「剛來時不會爬山,爬上去就沒辦法下來了,只好屁股朝前爬下來」。

樹神、林間生意與國家經濟大戲

伐木和造林,不僅是工作內容的差異,也反映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經營哲學和命運。

  • 造林業者:經常自嘲是「提鳥仔屎作肥」,意指利潤微薄、工作辛苦。但外界看來,造林成本低、利潤穩定。
  • 伐木業者:金流龐大、利潤豐厚,但也因此容易吸引黑道圍標。奇特的是,許多伐木業者難以「永續經營」,賺來的錢常因揮霍或賭博而散盡。

民間流傳著一種說法,認為這與「樹神」有關。

「人家說樹其實也有樹神,木材也有材神,你要砍樹,就要布施一下,要多多益善⋯⋯」

許多林業人士也相信,砍樹算是一種「殺生」,而 做造林的對後代比較好。這種觀念反映了人們對待山林的敬畏之心。

這些以山林為舞台的伐木與造林者,共同演繹了一場牽動國家經濟的大戲。然而,隨著時代變遷,他們的身影逐漸消失在公眾視野中,與他們相關的森林經驗和記憶也被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