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签署十年后,全球碳排放量仍在增长,表明其未能有效遏制气候危机。该协定的失败根源在于其过度依赖全球主义理想和灾难性叙事,这导致政策脱离了各国的实际利益,难以获得公众支持和具体行动。欧洲因追求气候理想主义而加剧了能源依赖,反而面临更大风险;相比之下,中国则从国家利益出发,通过大规模投资可再生能源来强化能源主权,并维持了稳定的能源进口依赖度。最终的教训是,能源转型仍有其必要性,但必须由务实的国家利益驱动,而非意识形态。
十年之约,收效甚微
《巴黎协定》的实际成果令人失望。十年过去,非但没有实现减排目标,情况反而更加严峻。
- 全球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协定签署时高出约 5%。
- 2024年,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增长速率创下历史新高。
- 各国的减排计划预计到 2035 年只能实现 12% 的全球减排,而科学家认为要实现协定目标,需要削减 60%。
尽管排放增长的速度有所放缓,但这更多地归功于可再生能源成本的降低和经济结构的自然变迁,而非协定本身的功劳。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显而易见。
失败的根源:全球主义与灾难论
气候议程之所以失败,其根源在于从一开始就采用了错误的框架,这个框架由两个相互关联的特征定义:灾难论和全球主义。
灾难论的陷阱 气候运动不断升级其“世界末日”的叙事方式,但这在政治上适得其反。这种论调非但没有激励行动,反而更容易导致公众的宿命论和麻木感。
正如阿尔伯特·赫希曼所观察到的,末日叙事往往诱发宿命论而非行动。如果灾难不可避免,理性的反应就是停止努力。
全球主义的束缚 将气候变化定义为一个需要“全球治理”来解决的“全球性问题”,从根本上排斥了更务实、更符合各国利益的脱碳路径。这种逻辑认为,单个国家的努力是徒劳的,只有全球协同才算数。这种框架使得任何与“全球主义”相悖的政策都被视为异端,最终导致气候问题陷入文化战争的泥潭,失去了获得广泛支持的可能。 > 通过将气候变化定义为一个全球性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排除了更多基于国家主权和利益的、更务实的脱碳路径。
此外,庞大的联合国官僚体系和相关非政府组织也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它们更关心维持“气候紧急状态”本身,而不是真正解决问题。
两种路径:欧洲的理想主义与中国的现实主义
欧洲:理想主义导致依赖加深
欧盟是气候理想主义的典型代表,但其结果却与初衷背道而驰。尽管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有所上升,但欧盟的整体能源进口依赖度反而从 2014 年的 54% 增长到今天的 58% 左右。
- 逐步淘汰核电,尤其是在德国。
- 将天然气视为不可或缺的“过渡”燃料。
- 北海油气产量下降。
这种脱离现实的政策导致欧洲在能源上更加脆弱。在停止依赖相对廉价的俄罗斯天然气后,欧洲现在严重依赖价格更高且不稳定的美国液化天然气,使其在面对地缘政治冲突(如伊朗问题)时极其被动。
中国:以国家利益驱动的务实转型
与欧洲不同,中国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务实路径。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远超世界任何国家,2024 年投资额超过 8000亿美元。
中国这样做并非为了“拯救地球”,而是出于纯粹的国家利益。其核心逻辑是提升“投入产出能源比”(EROEI),即生产单位能源所需的能源投入。
- 传统化石能源的衰落:页岩油和油砂的 EROEI 低至 3:1 到 5:1,经济效益差。
- 可再生能源的崛起:现代陆上风电的 EROEI 可高达 50:1,大型太阳能电站也达到了 10:1 至 30:1。
通过大力发展高 EROEI 的国产能源,北京旨在实现能源主权,减少对动荡的外国供应链的依赖。结果是,尽管过去十年能源消耗大幅增加,中国的总体能源进口依赖度却稳定在 20% 左右,几乎未受近期地缘政治冲突的影响。
结论:抛弃幻想,回归国家利益
《巴黎协定》的失败在于其结构性缺陷:它被嵌入一个反对国家利益思维的全球主义框架中,并通过引发宿命论的末日叙事来推广。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能源转型已经结束。对于任何一个重视主权、安全和长期经济韧性的国家来说,减少对进口化石燃料的依赖仍然是一个完全出于自身利益的有力论据。问题在于,西方政府能否摆脱气候议程的意识形态包袱,转而采取一种务实的、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的能源转型战略,即同时利用可再生能源、国内资源、核能和最合理的进口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