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工人史云峰因撰写和散发批评“文革”及“四人帮”的传单而被捕。尽管他坚称自己无罪,只是在追求真理,但此案在王洪文等高层批示下被定为大案。经过充满政治操纵的审判,即使在“四人帮”倒台后,地方官员为掩盖自身立场,依然维持死刑判决。最终,史云峰在1976年被执行死刑,为防止他喊冤,其嘴被医用缝合线封住。这一事件深刻揭示了“文革”时期政治迫害的残酷性、司法程序的缺失,以及个人在时代洪流中的悲惨命运。
起因:二十五张传单
1974年,25岁的工人史云峰因对国家前途感到忧虑,撰写了二十五张传单寄往多个党政机关,并张贴了一张标语。
传单内容直接批评了当时的政治环境:
- “文化大革命是极左路线大泛滥!”
- “七八年搞一次运动,是亡党亡国路线!”
- “文化大革命后社会混乱,人民生活下降,供应不足。”
- “所谓工农兵大学是’后门大学’。”
- “江青,还我八亿人口的文化生活!”
批示与镇压:“44号案件”
时任中央副主席王洪文于1974年11月4日批示要侦破此案,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圈阅。公安部随即派人携带批示抵达长春,成立“44号案件侦破领导小组”。
调查规模庞大,动员了超过6600名调查人员,成立了1652个专案组,上报了3000多名重点嫌疑人。
侦办人员对传单和标语的内容十分害怕,不敢向群众公布它的内容,连查对笔迹时,也不敢拿出原件,只从标语中捡出几个字来作为样准。
1974年12月24日深夜,史云峰被捕。他承认传单和标语均为自己所写,但不承认这是犯罪。
审讯与判决:“我们的法律是根据形势而定的”
在长达一年的数十次审讯中,史云峰始终不认错。
“我不是软骨头,因为我追求真理。” “我要做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公民,不做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囚徒。我是公民!公民!绝不是敌人!绝不是敌人!”
1976年,长春市中级法院在讨论此案时出现分歧。一位副院长主张判死缓,但另一位院长表态“史不杀掉,法院就失职”,另一位副院长则说“我们的法律不是机械的,是根据形势而定的”。
尽管市委主管政法的书记陈钟个人意见“不杀”,但市委主要负责人坚持认为史云峰“反革命气焰达到了顶点”,最终在8月23日,长春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判处史云峰死刑,立即执行。
“四人帮”倒台后的维持原判
两个月后,“四人帮”倒台。办案人员删除了史云峰案件中所有反对“四人帮”的内容,试图重新讨论此案。然而,在12月1日的吉林省委常委会议上,与会者一致决定维持死刑判决。
删除相关内容后,史云峰的核心罪名变为“攻击伟大领袖毛泽东”。依据是其传单中的内容:
“党的领袖也是普通党员,反对个人迷信!反对个人崇拜!共产党不要党皇帝!”
史云峰在审讯中也坦言,林彪事件后自己对个人崇拜产生了想法。
最后的抗争与残酷的处决
1976年12月17日,法院向史云峰宣布死刑判决。他大声呼喊抗议,拒绝按手印,并由同监犯人代笔写下上诉书,希望在“四人帮”被粉碎后能免于死刑。上诉未经公开审理即被驳回。
在此期间,他的母亲贾秀云在得知消息后,冒着风雪奔走于各级机关,甚至在省委门口举起上诉书试图拦截领导车辆,但一切都是徒劳。
市法院办案人员对她说:“你可以去上告,我们还是按原计划执行,脑袋掉了可没法再接上。”
1976年12月19日,史云峰被执行死刑。当他被从牢房提出并高呼“冤枉”时,曾表示“不杀”的陈钟致电请示,得到的答复是“不准他申诉!”、“你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嘛!”
为了防止史云峰再次喊冤申诉,市公安局按照那位省委负责人的指示,对他采取了措施,在他的颈部皮下注射了两针普鲁卡因麻醉剂,在嘴里塞满了纱布团,并用医用缝合线把他的嘴紧紧勒上。
公判大会后,史云峰被直接押赴刑场枪决,没有游街。
家人的伤痛与狱中信
从被捕到处决,史云峰从未被允许与家人见面。行刑当天,全家被禁止外出。他五岁的儿子偷偷跑到街角,想看父亲最后一眼,却在寒风中等到黄昏。家属要求收尸也被拒绝。
多年后,记者探访史家,一家六口仍挤在二十多平米的小屋里。史云峰在狱中写给儿子的信被发现,信中写道:
“亲爱的小冬,我心爱的小儿子: 你还小,你知道你的爸爸多么爱你。想来你也可怜不幸,因为遇上了一个多事的父亲。 你的父亲,对你没有尽到父亲的义务,所以不配作你的父亲。但愿你永远忘记他,抹掉他。 可是我还要跟你说几句话,心爱的儿子。无论如何你父亲并不是坏人。 我多么疼你,你病了我午夜背你到儿童医院。你肚子疼,我心痛得落泪。 心爱的儿子,愿你幸福、健康,忘记你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