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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出生公民权的漫漫长路

一项旨在废除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正面临最高法院的审理。该命令试图取消在美国境内出生的、父母为非法或临时居留者的儿童的自动公民身份,这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文本及长期以来的判例相悖。尽管有此激进主张,但法庭上的迹象表明,即便是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也对该命令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认为其宪法解释缺乏历史依据且过于宽泛,并担忧其可能导致数百万儿童陷入无身份的困境。最终,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这一颠覆性的政策变革。

宪法根基的动摇

一项行政命令试图通过总统权力,废除在美国领土上出生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长期规则。这项命令主要针对父母为非法入境或持有临时签证的儿童,此举直接挑战了宪法的核心原则。

  • 核心争议:行政命令的合法性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直接冲突。
  • 历史背景:出生公民权被视为美国的基本价值观之一,而该命令的立场在过去被认为是相当边缘的。
  • 司法审视:最高法院,即使是保守派占多数,似乎也对总统单方面改变宪法解释的做法持怀疑态度。法官们在庭审中的提问暗示,问题不在于政府是否会输掉官司,而在于会输得多彻底。

关键条款的解释之争

此案的核心在于如何解释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一句话:“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入籍并受其管辖(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的人,均为美国公民。”

  • 政府的论点:特朗普政府主张,“受其管辖”应被解释为一个宽泛的排除条款,将所有父母未经授权留在美国的人排除在外。他们认为,出生公民权吸引了非法移民和“生育旅游”。
  • 传统的解释:主流法律学者和历史证据表明,该条款的初衷仅是为了排除极少数例外情况,如外国外交官或敌对占领军的子女。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翻臭名昭著的 Dred Scott 案 判决,确保所有在美国土地上出生的人(特别是前奴隶)都享有公民权。

正如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回应政府关于“新世界”的论点时所说:“世界是新的,但宪法是同一部宪法。”

历史判例的挑战

1898 年的 美国诉黄金德案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是解释公民身份条款的最重要判例。

黄金德在美国出生,父母是中国公民,当时因《排华法案》无法成为美国公民。法院最终裁定,黄金德因在美国出生而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政府方面抓住判决中反复出现的 “居住地”(domicile) 一词,辩称非法或临时居留者不符合“居住”在美国的法律定义。然而,多位大法官对此表示质疑:

  • 埃琳娜·卡根 法官指出,无证移民通常打算尽可能长时间地留在美国,这与政府的说法相悖。
  • 尼尔·戈萨奇 法官质疑依赖“居住地”作为公民身份测试标准的可行性,并指出确定每个人的“居住意图”将是极其困难的。
  • 布雷特·卡瓦诺 法官提到,国会后来的移民法案接受了黄金德案确立的广泛出生公民权原则,并未试图推翻它。

大法官们的普遍疑虑

在庭审中,多位保守派大法官也对政府的论点提出了尖锐的质疑,显示出他们对颠覆性变革的担忧。

“如果他们(第十四修正案的制定者)打算创造一种全新的、美国品牌的公民身份,为什么我们在辩论中没有看到更多相关的讨论呢?” — 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

  • 实际操作的难题:巴雷特法官提出了现实中的难题,例如如何确定被遗弃的婴儿(弃婴)或被贩卖到美国的受害者所生子女的公民身份。
  • 历史的教训:戈萨奇法官引用了黄金德案一位异议法官的例子,该法官后来承认自己是少数派,并且“当然是错的”,暗示推翻既定判例需要极强的理由。
  • 非法移民的新问题:塞缪尔·阿利托法官似乎是唯一对政府论点表现出些许同情的大法官,他指出“非法移民”是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所未知的新现象。

尽管如此,整体庭审的氛围表明,废除出生公民权这一激进主张在最高法院内部缺乏足够的支持。即便是保守派大法官,也对推翻一个已深入人心且运行了一个半世纪的宪法原则表现出极大的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