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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在最高法院争议的出生公民权背后的黑暗历史

特朗普政府试图通过行政命令取消在美出生移民子女的公民权,这一举动挑战了美国宪法中长期确立的“出生公民权”原则。其法律依据主要源自19世纪白人至上主义者为了排斥华裔移民而提出的过时理论。然而,历史记录显示,即便是在种族主义盛行的19世纪,这一理论也因缺乏操作性被其创始人亲自否定,且最高法院早在130年前就已通过判决确认了出生公民权的合法性。

核心法律争议

特朗普政府在“特朗普诉芭芭拉案”(Trump v. Barbara)中主张,宪法第14修正案不应适用于“非法移民或临时入境外国人的子女”。

  • 宪法明文规定: 第14修正案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公民”。
  • 唯一的例外: 法律界普遍认为,“受其管辖”的唯一例外是外交官子女(享有外交豁免权)或历史上特定时期的美洲原住民。
  • 历史判例: 1898年的“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已经明确,在美出生的华裔子女拥有公民身份,这为出生公民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

种族主义的陈旧遗产

特朗普团队所引用的法律逻辑,可以追溯到19世纪白人至上主义律师亚历山大·莫尔斯(Alexander Porter Morse)

  • 莫尔斯的动机: 作为一名坚定的种族主义者,莫尔斯试图通过法律手段剥夺非欧洲裔移民(尤其是华裔)的公民权。
  • 所谓的“血统论”: 他提倡公民身份应由父母的国籍决定(jus sanguinis),而非出生地,这与美国宪法的精神背离。
  • 针对华裔的偏见: 当时的种族主义论调认为华裔是“无法融入美国社会”的异类,因此他们的后代不应成为公民。

特朗普的简报多次引用了莫尔斯1881年的著作。该书声称,第14修正案应排除“暂时停留美国的外国人子女”。

一个连创作者都放弃的失败理论

讽刺的是,特朗普试图复活的这套理论,在140多年前就被证明是行不通的。

  • 实践中的溃败: 19世纪的法院发现,要判断一个移民是否具有“永久居住意愿”在法律操作上极其困难。
  • 创始人的反水: 莫尔斯在提出该理论仅三年后(1884年),就在美国律师协会的演讲中承认,将公民身份与父母的永久居留权挂钩“完全无法提供一个方便或实用的裁决规则”
  • 法律定论: 随着1898年最高法院的判决,莫尔斯的这套逻辑在法律层面被彻底埋葬。

结论:试图逆转历史

特朗普的法律尝试被专家视为一种“僵尸理论”的复活。

  • 法律基础极度薄弱: 他所依赖的观点不仅违反了清晰的宪法条文,还试图强行推行一套连19世纪种族主义者都觉得“不好用”的过时逻辑。
  • 现实意义: 如果按照特朗普的逻辑,即受美国法律管辖的人(如移民子女)不自动获得公民权,那么政府在逻辑上也无法对这些人行使逮捕或驱逐的权力,因为他们将不再属于美国法律的管辖范畴。

特朗普试图利用一个被历史否定了145年的种族主义构想,来挑战现代美国的宪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