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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自己爱上了某个人?哲学家 Martha Nussbaum 的“心之真相不完备定理”——从 Plato 到 Proust

这套理论探讨了在爱情中,理性如何成为自我欺骗的工具,而真正的认知往往来源于痛苦。我们常常用理智说服自己已经不爱了,但只有在遭受失去的痛苦时,情感的真相才会以一种无法否认的“确定感”浮现。这种在爱与否认、痛苦与逃避之间的反复挣扎,揭示了人心的基本运作模式,也表明了爱既是认识自我的过程,也是一种将自己置于脆弱境地的危险开放。

自我欺骗的迷宫

我们很难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也很难在爱与欲之间划清界限。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指出,我们在爱情中最容易被自己美好的幻想所蒙蔽。

我们在爱情中欺骗自己——关于爱的是谁、如何爱、何时爱,以及是否在爱。我们也会发现并纠正这些自欺。然而,在这个充满困惑、快乐与痛苦的过程中,我们该如何知道哪些关于自己的看法是可信的,哪些只是自欺欺人的虚构?

理智的失灵

努斯鲍姆借用普鲁斯特的小说来说明,理智往往会阻碍我们看清内心的真相。小说主角马塞尔在理智上确信自己不再爱阿尔贝蒂娜,直到得知她的死讯,巨大的悲痛才让他瞬间明白,他其实一直深爱着她。

理智的分析在这里是无力的,因为它:

  • 习惯于掩盖脆弱:日常的习惯会麻痹我们,让我们感觉不到自己的需求和对失去的恐惧。我们因为“习惯了”某人,就误以为自己不再爱她。
  • 进行错误的“成本效益分析”:理智会试图衡量得失,好像所有的失去都可以用别的东西来弥补。这种想法本身就在阻碍爱的发生和被认知。
  • 缺乏对深度的感知:理智的分析是扁平的,它无法识别情感的深度,只会用一套虚假的秩序感来掩盖内心的混乱。

普鲁斯特告诉我们,这种内心的知识无法通过心理学或任何理性的科学方法获得。心的知识必须来自内心——来自它的痛苦、渴望和情感反应。

痛苦是通往真相的唯一途径

如果理智不可靠,我们如何获得真相?答案是 痛苦。痛苦能切开我们用来自我保护的层层合理化。

普鲁斯特写道:“无论我们的理智多么清醒,都无法察觉构成它的元素……这种知识,即使是最敏锐的洞察力也无法给予我,现在却由痛苦的突然反应带给了我,它坚硬、闪亮、奇特,就像结晶的盐。”

这种由痛苦带来的感觉是一种无法动摇的确定感(Catalepsis)。它具备以下特点:

  • 突如其来:它不受我们控制,突然降临。
  • 极为痛苦:正因为它令人痛苦,才说明它突破了我们寻求舒适、掩盖伤口的本能防御机制。
  • 它本身就是一种认知:痛苦的体验并不只是一个指向爱的信号,它本身就是构成爱的过程。在为失去而痛苦时,我们就在把握着我们的爱。爱不是一个等待被发现的事实,它是由痛苦的经历构成的。

爱是认识自己,还是认识他人?

这种通过内心痛苦获得的认知,引发了一个更深的问题:这究竟是对另一个人的爱,还是仅仅是我们内心的一种投射?

普鲁斯特的主角最终意识到:“我明白了我的爱与其说是对她的爱,不如说是我内心的爱……将他人仅仅当作我们思想内容的展示柜,这是生而为人的不幸。”

然而,努斯鲍姆认为,这种“爱只是自我投射”的结论本身也是一种自我保护。通过否认我们对他人是“开放”和“脆弱”的,我们试图让自己相信自己是自足的,从而避免爱必然带来的痛苦。

“爱与否认爱,痛苦与否认痛苦,这两者之间的交替……构成了人类内心最本质、最普遍的结构特征。”

最终,完整的知识需要我们同时理解海洋和陆地。只在爱的体验中,我们无法完全了解爱。我们需要看到它的边界——看到爱与不爱、痛苦与逃避之间的循环,才能真正理解这种我们灵魂中永久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