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正通过将移民遣送至无关联的“第三国”来规避法律,这种做法绕开了禁止将其送回可能面临迫害的母国的法规。法律专家认为此举非法,因为它剥夺了移民获得通知和在法庭上提出异议的权利。尽管下级法院多次裁定该行为违法,但最高法院的干预,特别是通过发布暂缓执行令,使得政府得以继续这一做法,这不仅加剧了法律争议,也导致联邦法院因大量个人诉讼案件而不堪重负。
什么是“第三国遣返”
这是一种将非公民驱逐到他们通常没有任何联系的国家的做法。当政府因法律规定(例如当事人回国会面临迫害风险)而无法将移民送回其母国时,便会采用这种策略。
- 遣送至监狱: 一些移民被直接送往第三国的监狱,例如将委内瑞拉人送往萨尔瓦多臭名昭著的 CECOT 监狱。
- 间接遣返: 另一些移民被送往墨西哥等国,这些国家随后会设法将他们送回其母国。这种做法的规模前所未有。
近期,政府将九名不同国籍的人送往喀麦隆,他们都不是喀麦隆人。现在,大多数人被关押在那里,直到他们同意返回自己的母国。
做法为何被视为非法
法律专家认为,这种“第三国遣返”的做法之所以违法,主要基于两个原因:
- 变相惩罚: 将人们送到一个地方并将其监禁,这等同于未经审判的监禁,是明确的非法惩罚。
- 剥夺正当程序: 法律规定,被遣返者有权提前获得通知,并有机会在移民法庭上对遣返目的地提出异议。目前的做法完全绕过了这一程序。
根据法律,正确的程序应该是:
- 移民法官要求当事人选择一个希望被遣返的国家。
- 如果政府无法将其送往所选国家(例如该国会对其造成迫害),政府必须尝试其他选项。
- 如果最终选择了一个全新的第三国,政府必须通知当事人,并给予其挑战这一决定的机会。
例如,一个担心被送回津巴布韦的人可以提出:“我担心喀麦隆会把我送到津巴布韦,因此我对前往喀麦隆也感到恐惧。”
司法系统的矛盾与困境
联邦下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在此问题上表现出明显的分歧,导致了法律上的混乱。
- 下级法院的阻拦: 华盛顿特区的一名法官命令政府必须将错误遣返至第三国的委内瑞拉人接回美国,强调政府有义务纠正其违法行为。
- 最高法院的放行: 在
D.V.D.案中,尽管下级法院裁定政府必须提供遣返通知,但最高法院却在没有解释的情况下暂缓了该命令,允许政府在案件审理期间继续进行第三国遣返。
法律教授阿希兰·阿鲁拉南坦指出,最高法院的暂缓令与我们数月来看到的、未经合法程序挑战的第三国遣返之间存在直接联系。
最高法院判决带来的意外后果
最高法院在 J.G.G. 案中的一项裁决虽然确认了被驱逐者享有正当程序权利,但也引发了新的问题。该裁决规定,对非法拘留的挑战必须以“人身保护令”(habeas petition)的形式,在当事人被拘留的地区法院单独提起。
这一裁决的直接后果是:
- 诉讼泛滥: 以前可以通过一个集体诉讼来挑战一项不合理的政策,现在则需要成千上万个独立的个人诉讼。
- 法院不堪重负: 自该裁决以来,数千份人身保护令申请涌入全美各地的联邦法院,尤其是在明尼苏达、洛杉矶、德克萨斯和纽约,使司法系统不堪重负。
“如果一个诉求可以作为人身保护令提交,那么它就必须作为人身保护令提交。这是他们在那起案件中创造的一个新规则。”
最终,最高法院的判决不仅未能有效制止政府的违法遣返行为,反而通过改变诉讼规则,导致了司法系统的拥堵,使得对这些政策的挑战变得更加困难和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