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作家回顾了自己与海明威作品《太阳照常升起》的纠葛关系。起初,他因海明威的传奇生活和简洁文风而立志写作,并通过反复研读学会了写作技巧。然而,多年后重读,他发现书中明显的反犹、厌女和恐同内容,这让他深感不适与失望。尽管作品中仍闪现着智慧与美感,但这种丑陋的底色让他最终认为,重读海明威或许并不值得。
年轻时的偶像与写作启蒙
在青少年时期,海明威那种四处游历、只做“酷事”的生活方式极具吸引力。作者因此决定成为一名作家,以期逃离自己当时困顿、焦虑的生活。
最初阅读《太阳照常升起》时,他感到十分困惑。那种极其朴素的文字让他觉得毫无味道,也无法理解其高明之处。出于成为作家的渴望,他强迫自己放慢速度,逐字逐句地重新阅读。
“罗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顿的中量级拳击冠军。”
通过反复体会这第一个句子,他开始感受到海明威语言的魅力。这个句子像一块光滑的卵石,自给自足,完整而独立。他意识到,海明威的写作风格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 学习过程: 当无法理解某个句子时,他会通过数单词、圈出标点的方式来加深体验。
- 最终领悟: 读完整本书后,他感觉自己仿佛被重塑了,真正与语言建立了连接,不再感到孤单。
学习写作的技艺
通过模仿和学习海明威,作者的写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他掌握了海明威风格的核心技巧,并将其运用到自己的创作中。
- 言外之意: 学会了如何只说一件事,但同时暗示另一件事,并利用由此产生的张力来替代传统的情节。
- 无标签对话: 沉迷于创作不带对话提示词(如“他说”、“她问”)的场景,这能创造出一种身临其境的漂浮感。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海明威是他的写作导师,帮助他理解了艺术的深刻与价值。
成年后的幻灭与批判
随着年龄增长,作者开始对海明威产生反感,最初的理由是认为其笔下的人物——那些坚忍、勇敢的硬汉——脱离了真实人性。真实的人总是困惑、多变且充满自我怀疑的。
几十年后,当他重新阅读《太阳照常升起》时,真正的问题浮现了。
书中从第一段开始就充满了恶毒的反犹主义。
书中对一个犹太角色的鼻子被“打断后变好看”的描述,在年少时被他看作一种区分“会生活”与“不会生活”的人的写作手法,但现在,他只感到其中的丑陋与恶意。
随着阅读的深入,更多的“丑陋”暴露出来:
- 厌女倾向: 书中的女性要么是泼妇,要么就像个男人。
- 恐同情绪: 叙述者承认不该憎恨同性恋者,但他确实憎恨。作者引用了书中的原话:“不知为何,他们总是让我生气……我很想揍其中一个,任何人,任何事,只要能打破那种高人一等的、傻笑的镇定。”
这本书的整体架构似乎建立在对不同人群的憎恨之上,这让作者感到极度不适。
智慧与丑陋并存的矛盾体
尽管书中充斥着令人不快的偏见,但作者也不得不承认其中间歇性闪现的智慧与惊人的美感。尤其是在酒吧场景中,读者仿佛能置身于人群之中,感受现场的氛围。
更重要的是,书中存在着深刻的洞见。海明威描述了一头公牛在杀死斗牛士后自己的结局:它被另一位斗牛士杀死,耳朵作为胜利的象征被割下,送给一位女士,最后被她连同手帕和烟头一起,遗忘在酒店床头柜的抽屉深处。
在此,勇气的象征最终变成了垃圾。
这个片段揭示了一个核心观点:斗牛场里的勇气并不能转化为场外的道德清晰度。海明威似乎明白事物只能是其本身,一个领域的准则无法解释另一个领域。然而,他嘴上说着“我懂,我懂”,却依然在作品中宣扬通过坚忍和欣赏男子气概(如斗牛、钓鱼)来逃避道德混乱。
最终,作者快速读完了这本书,并对自己未能成为一个更宽容的读者而感到失望。但他同时也相信,无论从重读海明威的作品中能获得什么,可能都不值得那种烦躁与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