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联邦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枪杀平民,州政府在寻求调查和起诉时会面临巨大的法律与现实障碍。一个关键的法律障碍是“至上条款豁免权”,这一原则保护联邦官员在合法执行职务时免受州法律的追究。同时,联邦政府可以通过阻挠调查、控制证据和恐吓证人等方式,从实际上破坏州级的问责努力。尽管联邦层面的问责机制(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已基本失效,州级司法介入仍是保障宪法权利的重要途径,尤其因为总统无权赦免州级定罪。然而,最根本的解决方案是国会立法,建立一个清晰的民事赔偿框架,以追究侵犯公民权利的联邦官员的责任。
州级起诉面临的双重障碍
对于州检察官来说,追究联邦官员的刑事责任极其困难,这主要源于法律和现实两个层面的障碍。
- 法律障碍: 一种被称为 “至上条款豁免权” 的法律原则,保护联邦官员在执行公务时免受州法律的约束。
- 现实障碍: 联邦政府可以积极阻挠州级的调查,例如拒绝交出现场证据、控制关键证人,或者故意搞乱调查程序,从而使任何起诉都难以进行。
法律是否允许起诉是一个问题,而起诉在现实中是否可行是另一个问题。我们过去通常不必担心后者,但现在必须担心。
什么是“至上条款豁免权”?
这项原则源于1890年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其核心思想相对简单:
- 当联邦官员 合法地 在其联邦职责范围内行事时,他们的行为必须优先于与之相冲突的州法律。
- 一个经典的正面例子是:在民权时代,执行法院废除种族隔离命令的联邦法警,不能被南方地方官员以“非法侵入”等罪名起诉。
这个原则的初衷是为了确保联邦法律的统一执行,防止各州用自己的法律来阻挠联邦政府的合法运作。
法律上的模糊地带
尽管原则听起来清晰,但在实践中却充满了不确定性,主要原因在于:
- 缺乏判例: 自1890年以来,最高法院很少再审理此类案件,导致该原则的发展停滞不前。
- 标准不一: 下级法院对豁免权的界限没有统一标准。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判断联邦官员的行为是否是其履行职责所 “必要且合理的”。
- 界限模糊: 法律争论的焦点在于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善意执行任务的官员,另一种是行为“过火”且理应知道自己行为过火的官员。
目前,对于明尼苏达州的检察官来说,并没有一个明确且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标准来指导他们。
联邦层面问责机制的失灵
州政府之所以被迫介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联邦层面追究联邦官员责任的途径几乎已经消失。
- 刑事起诉: 依赖于总统及其领导的司法部,而他们很少愿意起诉自己的官员。
- 民事赔偿: 在过去二十五年里,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判决,使得公民因宪法权利受损而起诉联邦官员并获得赔偿变得几乎不可能。
“如果我们只剩下州级赔偿或零赔偿两种选择,那么答案显然应该是前者,否则宪法根本无法得到执行。”
州级起诉为何依然重要
尽管困难重重,州级起诉仍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工具,尤其是在当前环境下。
- 绕开总统赦免权: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即使州级的刑事案件被移交到联邦法院审理,它本质上 仍然是州级起诉。因此,总统的赦免权对其无效。
- 施加司法压力: 即使最终无法定罪,启动调查和起诉程序本身也能对联邦政府构成压力,迫使其更加谨慎行事。例如,明尼苏达州当局通过诉讼,成功获得了联邦法官的命令,禁止联邦政府销毁或篡改枪击案证据。
真正的解决方案:国会立法
虽然州级诉讼是必要的最后手段,但它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解决方案来自国会。
- 创建明确的民事赔偿途径: 国会可以通过一项简单的法律,明确规定当联邦官员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时,受害者可以提起诉讼并获得损害赔偿。
- 威慑不法行为: 一个强有力的民事赔偿框架不仅能补偿受害者,更重要的是,它能起到威慑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联邦官员的滥权行为。
尽管这一立法的政治阻力很大,但从法律角度看,这是解决联邦官员问责难题最清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