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正在审理 Mirabelli v. Bonta 案,其核心争议在于:当一名跨性别学生不希望家人知情时,公立学校是否有宪法义务必须将其性别认同告知家长。此案与近期要求学校就 LGBTQ+ 内容课程通知家长的 Mahmoud v. Taylor 案一脉相承,共同反映了宗教保守派试图通过联邦司法系统,将特定价值观强加于全国公立学校的趋势。这不仅可能迫使教师侵犯学生隐私、危及学生安全,更旨在将教育控制权从地方学区和州政府手中转移到保守派主导的最高法院。
核心争议:教师是否必须成为“线人”?
加州法律保护学生,规定未经学生本人同意,学校员工不得泄露其性别认同信息。然而,Mirabelli 案的原告认为该法律违宪,主张“当学校观察到学生的性别不一致时……家长有权被告知”。
换言之,他们的核心诉求是:
- 当家庭内部出现分歧时,政府(即公立学校)必须站在家长一边,对抗孩子的意愿。
- 即使学生出于恐惧(例如担心受虐待)或其他原因请求保密,教师在宪法上仍有义务向家长披露学生的跨性别身份。
这场争论的本质是,是否要将原本应由民主程序(如地方学区选举)决定的教育政策,集中交由最高法院的少数法官来裁决。
一场有组织的法律行动
Mirabelli 案并非孤例,它是宗教保守派法律运动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 相似案件: 最高法院同时还在考虑是否审理另一宗几乎完全相同的案件,即 Foote v. Ludlow School Committee。
- 司法关注: 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去年就曾抱怨下级法院在回避“学校是否侵犯了家长的基本权利”这一问题。
- 外部推动: 与共和党法官关系密切的强大法律团体“联邦党人学会”(Federalist Society),在其最近的全国大会上专门就此议题举办了辩论。
这清晰地表明,迫使学校向家长披露学生信息是保守派法律运动的一个优先事项。
颠覆性判例:Mahmoud v. Taylor 案的影响
就在几个月前,最高法院在 Mahmoud v. Taylor 案中的裁决为宗教保守派在公共教育领域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胜利。
该案裁定,如果课程中包含有 LGBTQ+ 角色的书籍,学校必须提前通知家长,并允许他们选择让孩子退出该课程。这项裁决的影响极其深远:
- 强加“不说同性恋”制度: 由于担心昂贵的诉讼和复杂的管理成本,许多学区唯一的实际选择就是“审查自己的课程”,移除任何可能引发宗教反对的内容。
- 制造混乱: 学校几乎不可能预见到所有家长可能提出的宗教异议。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在异议中警告,家长可能反对的主题五花八门,包括离婚、异教徒夫妇、进化论、魔法,甚至女性在家庭外取得成就。
“如果我们把所有这些交战派别不喜欢或与其教义不符的东西都剔除掉,那么公共教育将支离破碎。” ——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Robert Jackson),1948年
这个判例从根本上重塑了司法机构与公立学校的关系,迫使法官去监管学校的任何可能触犯某些人宗教信仰的课程。
学生是否也应享有宗教自由?
Mahmoud 案的逻辑为 Mirabelli 案的原告提供了有力支持。但两者之间存在一个关键区别:学生的个人权利。
Mirabelli 案中的政策仅在“学生自愿决定与学校分享其性别不一致”时才适用。当一个孩子告诉老师自己是跨性别者,并要求对父母保密时,这个孩子正在主张自己的权利:
- 自我定义的权利: 这是对自己身份的确认。
- 宗教信仰的权利: 如果孩子因为父母的宗教观点而选择保密,他/她实际上是在行使自己持有与父母不同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
Mirabelli 案原告的核心主张是,家长的宗教自由权凌驾于孩子的宗教自由权之上。然而,宪法保障所有人(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能自由地实践其信仰。
“完全家长控制权”的谬误
原告的法律论证植根于一种观念,即家长对子女的生活拥有绝对控制权,而政府有义务强制执行这种控制。他们引用了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的异议观点,认为“完全家长控制权的概念延伸到了学校”。
这一论点依赖于两宗百年前的判例(Meyer 案和 Pierce 案),它们承认家长有“指导子女教养和教育”的自由。但这些案件的背景远比现在的情况温和得多,仅仅确认了家长有权让孩子上私立学校或学习外语。
从根本上看,Mirabelli 这类案件提出的问题是:除了家庭,整个美国社会是否也应在塑造公立学校学生的价值观方面发挥作用?如果一个家庭希望教导孩子某些与多元化民主价值观相悖的观念,公立学校是否被禁止教授另一种观点?过去的答案是响亮的“不”,而现在,最高法院似乎正准备给出一个全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