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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民拘留令(摘自评论区)

根据美国现行的移民执法法律,执法人员被赋予了极大的权力,包括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行盘问、逮捕和搜查。然而,公众对此法律普遍缺乏认知和共识,导致执法权力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被滥用。文章探讨了这种法律现实与公众期望之间的脱节,并提出应限制执法权力或加强公众教育,同时呼吁通过追究雇主责任和调整移民政策来解决根本问题。

法律现状:被授予的广泛权力

根据美国法典第 8 篇 § 1357 条,移民执法在特定情况下并不严格要求搜查令。这意味着执法人员拥有以下合法权力:

  • 盘问权: 有权“盘问任何外籍人士或被认为是外籍人士的人”。
  • 逮捕权: 如果有理由相信某外籍人士在美国非法居留且可能在获得逮捕令前逃跑,执法人员有权将其逮捕。
  • 搜查权: 在美国边境的一定距离内,有权“登上并搜查任何船只、火车、飞机、交通工具或车辆”以寻找外籍人士,而这些行动明确规定无需搜查令

核心困境:法律与民意的脱节

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巨大的权力,但并未获得民众的普遍认同,也未对法律本身进行相应的限制。这种脱节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要么限制法律授予的权力,要么就让民众了解法律条文。现状是我们两头都占了坏处。

公众对移民法的实际内容抱有错误的期待,而当地方政府不愿意协助联邦执法时(这在联邦制下是它们的权利),问题变得更加棘手。我们正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

  • 我们不愿意触及那些从非法移民劳工中获益最多的群体(即雇主)。
  • 我们期望联邦执法人员能够明智地使用他们被赋予的巨大权力。
  • 我们不愿意在公共舆论中正视这些严峻的现实。

寻求出路:可能的解决方案

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多方面的努力,而不是仅仅要求执法人员遵守由公关需求定义的行为准则。

  • 通过民主程序改变法律: 如果认为法律是坏的、不道德的或违宪的,那么应该通过立法、诉讼等方式去改变它。例如,如果你想要完全开放的边境,就应该通过民主程序来修改法律。
  • 寻求妥协与合作: 一种可行的妥协方案是,地方政府同意协助执行移民法,以此换取联邦政府削减部分目前法律赋予的“非常规权力”
  • 严惩雇佣非法劳工的雇主: 一个关键的、却常常被忽视的环节是追究雇主的责任。应该将那些明知故犯、通过违反劳动法来创造恶劣用工环境的人送进监狱。
  • 扩展公民自由: 也有观点认为,应该在移民问题上进一步扩展公民自由,但对于是否应该追究雇主的责任,存在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