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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为何把如此大的权力交到 ICE 手中

近年来,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的执法行为因两项关键的最高法院判决而变得几乎不受约束。这些判决实际上免除了 ICE 特工因其违宪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例如取消了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并限制了受害者寻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这导致了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即 ICE 的侵权行为普遍存在,而受害者几乎没有有效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现有的行政投诉机制也形同虚设,最终形成了一条高效的“驱逐流水线”。

ICE 的违宪行为

ICE 特工的许多策略明显违反了美国宪法。然而,他们似乎可以逍遥法外。

  • 非法拘留: 无故拘留疑似非法移民,其中甚至包括美国公民和合法居民。
  • 暴力执法: 破窗抓人,对非暴力抗议者使用催泪瓦斯和胡椒喷雾。
  • 隐匿身份: 佩戴面具、驾驶无标记车辆、更换车牌以逃避追责。
  • 侵犯基本权利: 剥夺被拘留者接触律师的权利,并仅仅因为某人看起来像拉丁裔或说西班牙语就对其进行盘问。

这些行为直接违背了宪法第四、第五和第六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

为何 ICE 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与普通警察不同,ICE 特工在很大程度上不受常规问责机制的约束。如果一名警察非法搜查你的家,其收集的证据可能会在法庭上被排除。但对于 ICE 来说,情况并非如此。这种豁免权源于两项最高法院的判决。

关键判决一:废除“证据排除规则”

在 1984 年的 INS v. Lopez-Mendoza 案中,最高法院以 5 比 4 的投票结果决定,在移民法庭中不采用证据排除规则

  • 核心理由: 法院当时认为,ICE 官员侵犯第四修正案的行为并不“普遍”,并且相信移民局内部的监督机制足以阻止不当行为。
  • 实际后果: 除非行为构成“恶劣”的侵犯,否则即使是通过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也可以在移民法庭上用来驱逐某人。这移除了阻止 ICE 行为不端的一个关键威慑工具。

关键判决二: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在 2022 年的 Egbert v. Boule 案中,最高法院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了原告就边境巡逻队特工过度使用武力而起诉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 核心理由: 法院再次依赖于一种假设,即这些机构有能力自我监管,因为它们有调查“被指控的违法行为”和接受申诉的内部程序。
  • 实际后果: 这一判决的逻辑很可能会延伸到 ICE,使其特工在非法拘留、搜查或使用过度武力时免于承担个人赔偿责任,这无异于为他们的滥用职权行为开了绿灯。

失效的救济途径

当主要法律约束被移除后,受害者剩下的选择也极其有限且效率低下。

  • 联邦侵权索赔法案: 根据该法案起诉联邦官员的程序极其漫长,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 内部投诉: 向国土安全部的监察长办公室或公民权利与自由办公室投诉,在实践中几乎不可能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纠正。例如,一名被联邦法官认定在法庭上撒谎的指挥官,不仅没有被解雇或纪律处分,反而继续领导了另一次移民突袭行动。

我们对证据排除规则价值的结论可能会改变,如果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移民局官员侵犯第四修正案的行为已经变得普遍。

“驱逐流水线”的形成

除了法律上的豁免,实际操作中的障碍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加速遣返政策允许低级别移民官员在没有充分程序保障的情况下迅速驱逐非公民。

这项政策最初仅适用于边境附近,现已扩大到全国范围。它剥夺了人们获得律师、收集证据或上诉的权利。更有甚者,ICE 的律师会有意要求法官驳回案件,以便在法庭保护伞之外立即逮捕并驱逐当事人,将移民法庭变成了一个高效的“驱逐管道”。很明显,ICE 的许多行为已远远超出宪法范围,而当初赋予其权力的司法判决所依据的假设早已不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