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有陆地法、有海洋法,却没有“冰”的法律
随着北极海冰融化,新的商业航线正在开辟,这带来了经济机遇,也引发了严峻的法律和环境问题。由于现有的法律体系无法有效应对动态变化的海冰,有学者提出赋予海冰“法律人格”这一激进方案,以保障其生存权并遏制无序开发。然而,该方案面临着国际合作难、具体执行标准不清以及需要平衡原住民文化权益等多重挑战,凸显了保护北极生态的紧迫性和复杂性。
一条全新的北极航线
中国货轮“伊斯坦布尔大桥”号开辟了从亚洲到欧洲的首条北极商业集装箱航线,航程仅用 20 天,远快于传统通过苏伊士运河的 40 天航线。随着全球变暖,科学家预测北极大部分地区最快在 2050 年就可能出现季节性无冰。
- 经济机遇: 更短的航线和未开发的化石燃料储备。
- 气候灾难: 北极是全球升温最快的地区,其海洋酸化速度也最快,但环境防护措施却极少。船舶排放的黑碳会降低冰层反射率,短期内造成的升温效应是二氧化碳的 1500 倍。
法律的真空地带
长期以来,冰被视为航行的障碍而非需要保护的环境。这就导致了一个法律上的空白。
我们有关于陆地的法律,有海洋法,但我们没有关于“冰”的法律。
现有的法律框架在面对冰的动态特性时显得无所适从:
- 法律地位模糊: 与海岸线相连的固态冰曾被视为陆地,而漂浮的流冰则被视为水。法律在实践中常常需要做出富有想象力的变通。
- 定义不清: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冰封”区域条款含糊不清,多大程度的冰才算“覆盖”?这为国家利用该条款扩张主权留下了空间。
- 动态变化: 海冰始终处于融化或冻结的状态,其碎片可以漂流数百英里,这使得任何静态的法律分类都难以持久适用。
赋予海冰“法律人格”
一些极地法律学者认为,零散地修订现有法律无法跟上环境变化的步伐。他们主张将“自然权利”运动引入北极,赋予海冰 法律人格。
这一概念旨在解决环境法中的“劳拉克斯问题”(源自苏斯博士的故事),即为无法自我发声的自然实体提供一个法律代表,代其主张权利。
- 最高法律地位: 法律人格赋予了海冰 固有的生存权,这种权利不能轻易为了人类的经济利益而被减损。
- 提供法律依据: 这将为阻止破冰船或高污染船只进入敏感区域提供更坚实的法律基础。
- 纳入原住民视角: 重新思考海冰的地位也为纳入原住民的智慧和权利提供了契机,他们与冰共存了数千年,却常被排除在主权决策之外。
争议与挑战
赋予海冰法律人格的想法并非没有争议,并且在实践中面临巨大挑战。
- 原住民的担忧: 因纽特人环极地理事会主席对此表示担忧。对他们而言,“自然”与人类并非相互独立的概念。历史上,环保运动曾将“自然”置于原住民利益之上,例如长达数十年的鲸鱼和海豹禁猎令,严重破坏了其文化和生计。
- 执行层面的难题:
- 如何定义“伤害”? 是禁止所有人类干预,还是仅禁止排放黑碳的燃料?
- 全球性问题: 对海冰最大的威胁是全球排放,这无法通过局部管理来解决。
- 国际协议的困境: 海冰权利需要国际协议,而这不仅难以达成,更难以强制执行。
尽管存在挑战,但若不采取有效行动,夏季海冰的完全消失将引发全球性的灾难,包括气温急剧上升、风暴频发和海平面上涨。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我们人类需要海冰才能生存,这本身就是一个足够有力的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