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轴心”的另类自由主义
所谓的“反西方”国家,如伊朗、俄罗斯和中国,虽然在言辞上激烈反对西方主导的自由主义秩序,但它们在现实中却频繁地诉诸于由西方建立的国际法和国际机构来为自身行为辩护。这种做法揭示了一个核心矛盾:这些国家非但没有摆脱西方框架,反而已经内化了自由主义现代性的价值观和规则。它们的策略不仅反映了一种忽视权力现实的理想主义,也证明了它们实际上被困在自己声称要颠覆的体系之内,其反抗最终反而强化了对手的话语权。
矛盾的抗议者
伊朗的行为是这一现象的典型例子。它一方面将自己定位为“反西方”的革命性国家,另一方面却又执着地诉诸国际法。
- 拒绝峰会: 伊朗曾以美国在军事行动中违反国际法为由,拒绝参加旨在讨论加沙未来的重要峰会。
- 谴责核试验: 伊朗谴责美国恢复核试验,称其“公然违反国际法”和《核不扩散条约》。
这种对法律、正义和主权语言的依赖,已成为德黑兰对抗其所谓的“霸权秩序”时采取的核心道德姿态。这形成了一个奇怪的悖论:一个自称的“非法”国家,似乎成了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最后的信徒之一。
一种普遍模式
这种矛盾并非伊朗独有,其他被视为西方对手的国家也表现出同样的行为模式。
- 俄罗斯: 为其在乌克兰的“特别军事行动”辩护时,大量借鉴了北约自己开创的先例,特别是 1999 年轰炸南斯拉夫时使用的“保护责任”原则。
- 中国: 经常赞扬《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国家主权、不干涉和主权平等等原则。
在这些案例中,反对西方的强国都在努力用西方创造的规范和法律框架来表达自己的世界观。它们的目标似乎不是革命,而是改革——要求更公平地应用现有规则。
呼吁公正地执行国际法,其前提是假设这种法律独立于权力而存在。
权力与法律的真相
这种诉求暴露了这些国家的根本性天真。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看,国际法并非一个自主的正义领域,而是权力的表达,是一种用来将统治合法化的道德外衣。
正如法学家卡尔·施密特所指出的,每一种法律秩序都植根于一个具体的空间和政治秩序。二战后形成的法律世界,反映的正是西方的地缘政治优势及其价值观的普及。要求法律体系被公平应用,实际上是在追求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一个脱离了创造它的政治和物质条件的、中立的全球法律。
深陷现代性框架
更深层次的矛盾在于,伊朗、俄罗斯和中国对法律主义、程序主义和平等主义的信奉,表明它们已完全陷入了现代性的全球主义范式之中。
- 现代国家的产物: 尽管它们各自宣称拥有独特的文明——波斯、俄罗斯或中华文明——但本质上都是现代国家体系的产物。它们的官僚理性、改良主义和道德普遍主义,都源于催生了自由主义的同一启蒙运动。
- 普遍主义冲动: 现代性的核心在于其普遍化的冲动,即相信历史有方向,理性可以安排世界,道德进步可以被编入人类制度和规范。即使是拒绝西方自由意识形态的政权,也内化了这种思维结构。
- 镜像而非替代品: 当前,所谓的“流氓国家”并非自由秩序的文明替代品,而是其辩证的镜像。它们通过声称自己更能体现自由主义的真正含义来挑战其主导地位,而不是跳出其道德框架。
“文明”话语的陷阱
最近全球政治中出现的“文明”话语转向,看似是对自由普遍主义的突破,但这同样可能是一种新装的道德普遍主义。
因为即使是“文明国家”,首先也必须是现代国家。现代国家倾向于将权力集中化,将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化,从而侵蚀维持社会运转的传统结构。这种对权力的无尽渴求,最终可能将社会本身吞噬。
声称自己代表一种独特的文明,很容易演变成一种新的道德十字军东征,最终结果依然是全球趋同和现代国家主义的强化。所谓的文明冲突,可能只是掩盖了现代国家全球统治地位的面具。
最终的幻觉
“自由”西方与那些修正主义非西方大国之间的意识形态对立是一种幻觉。这场竞赛并非不同世界之间的冲突,而是在同一个现代主义范式内部争夺主导权的斗争。
这些国家将自己塑造成不公正世界秩序的道德良心,但他们的道德主义本身就暴露了他们对战后世界意识形态基础的认同。他们对国际法的每一次援引,都无意中强化了那个巩固了西方主导地位的体系。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这些“反西方”国家还在执着于在国际法框架下维护自身“权利”时,它们错失了与西方接触并赢得实际让步的机会。也许是时候让这些自封的敌人,像他们的对手一样,从基于规则的秩序话术中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