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受理特朗普最违宪的一桩行为

唐纳德·特朗普试图通过行政命令取消部分在美国出生者的公民权,但这一行为被多位联邦法官裁定为违宪。其核心法律依据是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该修正案明确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并受其法律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尽管宪法存在极少数例外,但特朗普的命令不适用。目前,最高法院已决定审理此案,如果遵循宪法原文,特朗普的行政令将被驳回。

总统权力与宪法限制

在第二任期的第一天,特朗普发布行政令,试图剥夺两类新生儿的美国公民身份:

    • 父亲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无证母亲所生的孩子。
    • 母亲是合法但临时在美居留的非公民父亲所生的孩子。

然而,从里根任命的法官到其他多位联邦法官,都一致认定总统没有权力单方面剥夺由宪法赋予的公民权。一位法官直言,这是他四十多年职业生涯中遇到的“问题最清晰的案件之一”。

第十四修正案的明确规定

美国内战后通过的第十四修正案第一句话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所有在美利坚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这里的“所有人”一词含义清晰,包含了所有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无论其父母的移民身份如何。这是美国公民权最根本的法律基石。

对“受其管辖”的解释

特朗普的法律团队试图通过曲解“受其管辖”这一短语来为行政令辩护。然而,这个例外条款的适用范围非常狭窄。一个人只要受美国法律的约束,就属于“受其管辖”。

历史上,最高法院在 合众国诉黄金德案 (1898) 中明确了几类不适用出生公民权的人,包括:

    • 外交官子女:因为他们享有外交豁免权,不受美国法律的完全管辖。
    • 敌国占领军成员的子女
    • 当时与美国政府处于敌对状态的印第安部落成员的子女:(注:国会已于1924年通过《印第安人公民法》,授予所有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印第安人公民身份。)

这些例外情况非常有限,并不包括无证移民的子女,因为后者在美国境内必须遵守美国法律。

一个基于“不存在的词语”的论点

特朗普的律师辩称,第十四修正案仅适用于“完全受”美国“政治管辖”的人。但问题在于,“完全”和“政治”这两个词根本没有出现在宪法原文中

他们的论点实际上是在试图向宪法中添加不存在的词语,以改变其原始含义。如果最高法院的法官忠于法律文本,这种毫无根据的论证将被直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