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防部长“格杀勿论”令引发战争罪争议
美国国防部长皮特·赫格塞斯因涉嫌下令对加勒比海的一艘船只发动致命袭击而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据报道,在美国海豹突击队执行的一次行动中,赫格塞斯口头下令要“杀光船上所有人”。该命令导致军方在首次攻击后,对漂浮在残骸上的幸存者发动了第二次打击,最终造成11人死亡。法律专家一致认为,这种行为公然违反了国际法,攻击已失去战斗能力的人员,构成了谋杀与战争罪。尽管白宫方面辩称该行动合法,旨在打击“毒品恐怖分子”以“消除对美国的威胁”,但总统特朗普的公开表态却与此相左,使得官方立场显得混乱。为查明真相,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军事委员会已罕见地启动了两党联合调查。此事件不仅引发了对美国军事行动合法性的激烈辩论,也再次凸显了军人有法律义务拒绝执行非法命令的基本原则。
要点
- 1二次打击:美军在对一艘疑似贩毒船只发动首次袭击后,又发动了第二次打击,专门针对并杀害了幸存者。
- 2“格杀勿论”令:国防部长赫格塞斯被指控口头下达了“杀光所有人”的直接命令。
- 3法律争议:法律专家指出,蓄意杀害已失去战斗能力的人员是明确的战争罪行,或在非冲突情况下构成谋杀。
- 4官方回应:白宫坚称行动合法,但总统特朗普表示不支持二次打击。赫格塞斯本人则称相关报道为“假新闻”。
- 5国会调查:为回应事件的严重性,美国国会两院的军事委员会已启动两党调查,以审查此次军事行动。
视角
法律专家
“这绝对是违法的……这里没有实际的武装冲突,所以这是谋杀。” 攻击失去战斗能力的人是战争法中最基本、最悠久的规则之一,无论如何都不能下令不留幸存者。
白宫
行动完全在授权和法律框架内,旨在“确保船只被完全摧毁,并消除对美国构成的威胁”。白宫将打击目标定义为总统指定的“毒品恐怖组织”。
国会议员
两党议员均表示严重关切。民主党参议员蒂姆·凯恩直言:“如果这是真的,就上升到了战争罪的层面。” 共和党议员也同意,若属实,此举将是“非法行为”。
争议焦点
本次事件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对“失去战斗能力”(hors de combat)人员的攻击。根据国际法,包括《日内瓦公约》和美国自己的《战争法手册》,一旦敌方人员因沉船、受伤或投降而退出战斗,就不能再被作为攻击目标。他们受法律保护,必须予以人道对待。
向失去战斗能力的人宣布格杀勿论或杀害他们,是一种战争罪行。这是武装冲突法最基本、最持久的规则之一。
因此,即便美国政府声称与贩毒集团处于“武装冲突”状态,下令或执行对幸存者的攻击也几乎肯定是非法的。更何况,许多专家认为,打击贩毒活动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武装冲突”,这意味着应适用更严格的执法标准,任何致命武力的使用都必须是万不得已的最后手段。
地缘政治背景
这次看似孤立的军事打击,实际上是美国对委内瑞拉长期施压政策的一部分。特朗普政府将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领导的政权定义为“毒品恐怖集团”,声称其利用贩毒网络危害美国安全。因此,所谓的反毒军事行动“南方之矛行动”(Operation Southern Spear),也被外界视为推翻马杜罗政权战略的一环。美国在加勒比地区进行了冷战以来最大规模的军事集结,包括部署航空母舰,并与马杜罗直接通话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下台。这些举动表明,打击“毒品船只”可能只是更广泛地缘政治目标的掩护。
Q&A
Q: 攻击幸存者为什么可能是战争罪?
A: 因为国际法和军事法都明确规定,攻击已经退出战斗的人员(例如因沉船或受伤而失去反抗能力的人)是非法的。这种行为被称为“不留活口”(no quarter),是公认的严重违法行为。
Q: 美国政府如何为此次行动辩护?
A: 白宫声称,这些打击行动是合法的“自卫”行为,目标是总统指定的“毒品恐怖组织”。他们认为,在“武装冲突”的法律框架下,为消除对美国的威胁,有权采取致命打击。
Q: 军人可以拒绝执行这种命令吗?
A: 可以,而且必须拒绝。美国国防部的《战争法手册》明确指出,杀害沉船幸存者的命令是如此明显非法,以至于军人有责任拒绝执行。参议员马克·凯利也强调,军人不仅不必遵守非法命令,法律还要求他们不得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