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化创作似乎陷入了停滞,其背后一个常被忽视的根源是过长的版权保护期限。长期版权使得旧作品成为利润丰厚的投资品,大量资本涌入购买老歌、老电影的版权,并通过再营销(如拍摄传记电影)、重新包装(如采样制作新歌)和频繁诉讼来榨取价值。这种模式将资源从新创作上引开,抑制了新一代创作者的活力。要改变这一现状,可以考虑缩短版权期限,并扩大强制许可等机制的应用,以在保护创作者和激励文化持续创新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文化停滞的普遍感受
许多人都感觉当下的文化正处于停滞甚至衰退的状态。这种感觉并非空穴来风,现实中也充满了佐证:
- 电影票房被各种前传、续集和翻拍占据。
- 收入最高的巡回演唱会,主角往往是几十年前就已成名的艺术家。
- 从品牌标志到产品设计,世界的色彩和形态似乎正变得越来越单一。
人们通常将原因归咎于互联网、社交媒体和算法,但一个更强大的驱动力却常常被忽略,那就是旨在保护创作者的版权制度。
旧作版权的投资热潮
在美国,目前的版权保护期为作者去世后 70 年,或作品诞生后 95 年。这意味着一件艺术作品可以在超过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持续产生商业价值,从而催生了购买旧版权并将其变现的巨大动力。
近年来,唱片公司、出版商和私募股权公司斥巨资收购著名音乐人的作品目录:
- 尼尔·杨 (Neil Young) 以 1.5 亿美元的价格出售其作品。
- 鲍勃·迪伦 (Bob Dylan) 和菲尔·柯林斯 (Phil Collins) 的作品售价均达到 3 亿美元。
- 布鲁斯·斯普林斯汀 (Bruce Springsteen) 的目录更是卖出了 5.5 亿美元的天价。
投资者之所以愿意支付如此高昂的价格,是因为他们相信过去的金曲在未来依然能创造巨额财富。只要老歌被播放、购买、翻唱或用作影视背景音乐,版权所有者就能获得收入。
然而,仅仅坐等收益是不够的。为了确保几十年前的作品在今天依然受欢迎,投资者必须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再营销、重新包装和重新诉讼。
如何从旧作品中榨取价值
1. 重新营销:拍一部传记电影
当一个品牌集团收购了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Elvis Presley) 的知识产权后,为了重振其商业价值,他们投资拍摄了传记电影《猫王》。这部 2022 年的电影获得了超过 2.8 亿美元的票房,成功让这位昔日巨星重回大众视野。
这一策略已成为一种常见模式:
- 投资集团收购昔日明星的知识产权。
- 为了创造新的收入流以实现盈利。
- 投资集团制作一部关于该明星的传记电影。
数据显示,与几十年前相比,如今每年发行的音乐传记片数量增加了 200% 以上。当大量资金和资源被用于重述过去的故事时,留给新故事的资源自然就减少了。
2. 重新包装:制作一首采样新歌
与传记片激增类似,近年来许多热门歌曲都大量采样或借鉴了老歌的元素。例如:
- Shaboozey 的冠军单曲《A Bar Song (Tipsy)》借鉴了 J-Kwon 2004 年的热门歌曲《Tipsy》。
- Jack Harlow 的《First Class》围绕 Fergie 2006 年的《Glamorous》构建。
- Nicki Minaj 的《Super Freaky Girl》则是在版权方 Hipgnosis 收购 Rick James 的作品后,主动向其团队推销采样《Super Freak》的结果。
这种做法虽然有其音乐传统,但背后往往是商业驱动而非纯粹的艺术创新,其推广成本也挤占了原创音乐的生存空间。
3. 重新诉讼:发起一场官司
如果翻拍和采样还不足以带来回报,版权所有者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获利。数据显示,音乐版权侵权案件的数量在近年显著增加。
例如,马文·盖伊 (Marvin Gaye) 的遗产管理方就以频繁诉讼而闻名,任何创作出与盖伊音乐“感觉相似”的艺术家都可能成为被告。由于盖伊的作品要到 2054 年才会进入公共领域,其遗产方有长达几十年的时间可以通过诉讼威胁来最大化其知识产权的回报。
我们能做些什么?
过长的版权期限与数字平台的结合,使得少数过去最成功的艺术家能够对未来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要改变这种局面,需要对版权制度进行改革。
方案一:缩短版权期限
尽管修改国际版权条约(如《伯尔尼公约》)极为困难,但各国仍可选择遵守其规定的最低保护期限,即将“作者终身加 70 年”缩短至“作者终身加 50 年”,将“95 年”缩短至“50 年”。这虽然不是彻底的解决方案,但会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因为它会促使投资者将更多精力用于发掘下一代天才。
方案二:扩大强制许可 (Compulsory Licensing)
强制许可是一种更具可行性的政策工具。它允许第三方在无需获得版权所有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受保护的作品,前提是向所有者支付法定版税。
一个成功的先例是 1909 年美国音乐界的强制机械许可。该许可允许任何人翻唱已发行的歌曲,只需支付法定费用即可,无需与原作者协商。
如果没有这项许可,我们可能就听不到吉米·亨德里克斯翻唱的《All Along the Watchtower》或杰夫·巴克利演绎的《Hallelujah》了。
这个机制极大地促进了音乐的二次创作和流派发展,同时保证了原作者的经济收益。我们可以将类似的强制许可模式扩展到更多领域:
- 音乐采样: 允许创作者在支付版税后合法地采样音乐片段,降低创作门槛。
- 孤儿作品: 对那些无法找到版权所有者的作品(“孤儿作品”)实行强制许可,使其重见天日。
- 影视改编: 强制许可甚至可以用于大型IP,例如允许其他创作者在支付费用的前提下创作《星球大战》宇宙的故事。虽然这可能产生一些劣质内容,但它打破了单一公司的垄断,为出现超越原作的优秀作品创造了可能。
总之,要让文化重新充满活力,我们需要改革那些无意中将知识产权武器化、过度延长旧作品生命周期并阻碍新作品诞生的规则。通过缩短版权期限和扩大强制许可,我们可以在补偿过往艺术家的同时,更好地激励未来的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