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松如今显得克制

与前任总统们相比,唐纳德·特朗普频繁且毫无顾忌地公开评论未决的司法案件,彻底改变了总统行为的准则。过去,从尼克松到奥巴马,总统偶尔失言评论案件都会引发争议并需要迅速澄清,这被视为对司法独立的尊重。然而,特朗普将公开预判嫌疑人有罪视为常态,其政府甚至为此辩护,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无罪推定原则和法治精神,将曾经不可想象的越界行为变成了标准操作。

尼克松的“曼森”失言:一个时代的禁忌

1970年,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在一次会议上公开评论了正在审理中的查尔斯·曼森谋杀案,称其“有罪”。这一言论在当时被视为不可思议的道德违规,并立即引发了混乱。

    • 司法程序的震动:辩护律师立即要求审判无效,认为总统的言论已经让被告无法获得公平审判。
    • 媒体的强烈反应:《洛杉矶时报》的头条直接写道:“尼克松宣布曼森有罪”。
    • 白宫的紧急补救:白宫新闻秘书迅速召集记者,声称总统本意是想用“被指控”一词。尼克松本人也发表声明,强调被告在审判现阶段应被假定为无罪。

“我最不想做的事,就是在任何情况下损害任何人的合法权利……被告在这个审判阶段应被假定为无罪。”

这个事件树立了一个先例:总统公开评论未决案件是严重错误,必须立即纠正。

后续总统的谨慎与克制

尼克松之后的几位总统也曾因类似言论受到批评,但他们的行为与尼克松一样,都伴随着迅速的澄清和退让,显示出对司法界限的普遍尊重。

    • 罗纳德·里根:在评论“伊朗门”事件时称,他相信其前助手奥利弗·诺斯是“英雄”并且“会被判无罪”。白宫幕僚长随后澄清,这只是里根的“个人观点”,其“官方立场是司法系统必须运作”。
    • 贝拉克·奥巴马:在谈及9/11事件主谋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时,他强硬地表示:“当他被定罪并被判处死刑时,我认为这根本不会冒犯到任何人。” 但作为前法学教授,他很快就收回了言论,澄清自己“并非在预判”
    • 乔·拜登:在德里克·肖文案的陪审团审议期间,他表示“祈祷裁决是正确的裁决”,但他特意补充说,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陪审团已被隔离,听不到他的评论。

特朗普的范式转变:从失言到常态

与所有前任相比,唐纳德·特朗普对司法案件的评论显得肆无忌惮。他不仅乐于对案件发表长篇大论,而且完全无视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

特朗普直接向其司法部长喊话:“科米、亚当·‘狡猾的’·希夫、莱蒂西亚(詹姆斯)怎么办???他们都罪该万死。”

特朗普的行为模式与前任总统截然不同:

    • 直接干预:他不仅评论案件,还要求自己的司法部去追查那些他已提前宣判有罪的政敌。
    • 拒绝收回言论:当特朗普就前联邦调查局局长詹姆斯·科米的起诉发表评论时,白宫新闻秘书非但没有澄清,反而加倍强调了总统的立场,声称总统的沮丧是“理所当然的”。
    • 破坏司法独立:这种行为的危害不再是影响某个具体案件的被告,而是直接损害了人们对司法部公正与独立的信任。

最终,曾经被视为震惊全国的总统失言,如今已成为一种常态。这种变化不仅贬低了总统职位的严肃性,也对法治精神本身造成了深远的伤害。与今天的标准相比,尼克松当年的言论甚至显得有些温和,而他本人则像是一个克制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