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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与水晶:哲学博物学家约翰·伯勒斯谈伟大诗歌与伟大人格的本质

哲学家约翰·伯勒斯认为,人格与诗歌创作的本质在于持续的流动与变化,而非一个固定的“自我”。他通过细胞与水晶的比喻,阐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创造模式:真正的创造力源于细胞般的有机生长和内在活力,而僵化的形式则如同无机的水晶。他指出,伟大的艺术和人生都应像诗歌一样自由流动,充满内在的激情与融合,最终与自然本身永不停歇的演变过程合而为一。

细胞与水晶:两种创造模式

伯勒斯提出,自然界存在两种基本形态,它们也对应着两种不同的创造方式:细胞与水晶。

  • 细胞: 代表有机、生长、发展和生命。它是所有创造性作品的灵感和模型。
  • 水晶: 代表无机、固化和静止。它更接近于批判性或哲学性的作品,是思维反思的结果,而非直接的创造。

在不朽的诗歌中,固态的成分非常少,或者根本不以固态的形式出现……正如它们在有机自然中,在桃子或苹果的果肉中一样。任何生命有机体的主要成分都是生命液体:人的七成是水;而莎士比亚的七成是激情、情感——流动的“人性”。

真正的创造力源于生命的流动

将“身份”或“人格”视为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是乏味的,因为它像水晶一样固化了一个人自然的流动性。真正的创造力植根于这种动态的、不断变化的生命力之中。

所有大师级诗人的作品都具有一种内在的、化学的、同化的特性……如同电力般燃烧,带着挑衅的力量——这种力量没有任何抵抗形式的掺杂,就像一个活的有机体。

这种创造力之所以可能,是因为我们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而自然是终极的创造者,其过程是永无止境的变化与自我修正。

物理宇宙本身不是一个思想,而是一个行动。自然是永恒的过渡。一切都在流逝和前进;没有停顿,没有完成,没有解释

诗歌与说教:流动与固化

伯勒斯认为,这种区别也是诗歌与散文、艺术创作与说教式论述的本质区别。一个伟大的人生,更像一首伟大的诗,而非一堂伟大的课。

  • 创造性艺术的本质: 在于内部的运动和融合。它的法则是流动、弥漫、升华和挣脱。
  • 说教式处理的方法: 在于固定和定义。它必须阐明和规限。

我们只能将生命理解为某种不断生成的东西。它永远在边缘嬉戏。它从不在原地,而总是在途中。抓住风,它便不再是风;合上手掌去握住光,看,它消失了

伟大作品与人格中不可言说的部分

正因为这种内在的流动性是无法在不同意识之间完全转译的,所有伟大的作品和伟大的人格中,总有一种不可言说的神秘元素。

一首诗或任何一件艺术品,除了其明显的才智或情节之外,必定还有其他东西。这个东西是无形的、不确定的,几乎无法表达的,而这或许是任何艺术作品最好的部分,就像一个高尚的人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