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玛格丽特·博登认为,创造力并非神秘的灵感或天赋,而是源于日常认知能力的综合运用,其核心由直觉、分析能力和丰富经验构成。她区分了个人层面和历史层面的创造力,并指出真正的创新在于突破既有的思维框架,带来令人震惊的全新视角。尽管人工智能可以辅助创造,但由于缺乏人类特有的身体经验和情感需求,它难以实现真正的原创。创造力的本质在于对可能性的惊喜与超越,这恰恰反映了人类作为情感和社会性生命体的独特性。
创造力的三大基石
创造力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建立在三种基本能力之上。这一观点可以追溯到计算机先驱艾达·洛夫莱斯,她将其归纳为:
- 直觉感知: 一种对隐藏事物的直观洞察力,通常源于生活经验中无意识形成的模式识别能力。
- 强大推理: 具备评估直觉成果的分析能力。这是区分天才创见与疯狂幻觉的关键,前者能与现实世界产生深刻关联,而后者则不能。
- 丰富经验: 能够从大量看似无关的外部来源中提取素材。我们读过的书、见过的事、爱过的人以及经历过的痛苦,都成为创造性组合的原材料。
定义创造力:超越神秘
博登致力于为创造力建立一个清晰的模型,摆脱“神圣灵感”或“少数天才”的陈旧观念。她认为,科学地研究创造力并不会贬低人类,反而能让我们更清晰地思考自身的力量。
科学地研究创造力并非要将我们非人化。它并不通过证明我们是“纯粹的”机器来威胁我们的自尊,因为有些机器远比其他机器不那么“纯粹”。它可以承认创造力是一个奇迹,同时否认它是一个谜团。
她将创造力定义为“提出新颖、惊人且有价值的想法或作品的能力”。这种能力并非一种特殊官能,而是植根于概念思维、感知、记忆和反思性自我批评等日常能力之中。
两种创造力与三种形式
博登对创造力进行了进一步的划分,帮助我们理解其不同层次。
个人创造力 vs. 历史创造力
- 个人创造力 (P-Creativity): 指个体想出了一个对他自己而言新颖、惊人且有价值的想法,无论历史上是否已有人提出过。
- 历史创造力 (H-Creativity): 指这个想法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都是全新的。
两种创造力的核心都在于 “惊喜”——当你遇到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想法时感到的那种震惊。你觉得它不可能进入任何人的头脑,但它确实做到了。
创造力的三种形式
组合式创造力: 将熟悉的概念以不熟悉的方式拼接在一起。这需要头脑中拥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灵活的思维路径。
探索式创造力: 在一个既定的概念空间(如特定的写作风格、科学理论或社会规范)内,发现之前未曾被想到的可能性。这种创造力能揭示现有框架的潜力和局限。
转换式创造力: 这是最深刻的创造力形式。它不只是探索现有框架,而是彻底改变框架本身,使得那些在旧框架下“不可思议”的想法成为可能。
一个既定的思维方式,就像一个道路系统,会让某些想法变得不可能——也就是说,无法想象……最深刻的创造力案例,涉及某人想到了一个在他自己原有的概念空间里不可能想到的东西。
惊喜的本质与人类的独特性
转换式创造力的悖论在于,我们的价值观本身就是既有概念空间的产物,这使得评估一个颠覆性想法的价值变得异常困难。因此,“惊喜” 成为衡量创造力深度的关键指标。
根本性的创造性想法会以更深层次的方式带来惊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面对的期望不是关于概率,而是关于可能性。我们对创造性想法的惊讶,是因为我们认识到世界不仅与我们想象的不同,甚至与我们认为它可能成为的样子也不同。
最终,人类的创造力源于我们的生命体验。我们的思想是“具身体现的” (embodied),而非像计算机程序一样仅仅是“被执行的” (implemented)。我们是社会性动物,有爱、归属和尊重的需求。
智人是一个高度社会化的物种。我们对……“爱与归属”以及“尊重”的需求并非无关紧要或可有可无。它们至关重要……计算机没有这样的需求。
正是因为事物对我们“至关重要” (matter),我们才会体验痛苦,也正是因为痛苦,我们才被驱使着将其升华为艺术和创新。这构成了人类创造力无可替代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