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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言论自由困境

欧洲正在越来越多地将言论定为刑事犯罪,这与美国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形成了鲜明对比。欧洲各国政府和法院以维护民主和公共秩序为名,不断降低限制言论的门槛,将侮辱、冒犯性口号甚至网络上未被删除的仇恨评论都纳入了刑事处罚的范畴。这种做法偏离了过去保护“冒犯、震惊或令人不安”言论的自由主义价值观,不仅侵犯了个人权利,还可能导致社会极化,并为未来的威权主义势力提供了压制异见的工具。

两种不同的言论自由文化

欧洲和美国在如何对待言论自由上正走向不同的道路。尽管两者都面临如何处理不宽容思想的挑战,但应对方式却截然不同。

  • 欧洲模式: 认为威胁民主本身的观点(如纳粹宣传)可以被定为刑事犯罪。其法律允许以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道德保护为由限制言论。
  • 美国模式: 遵循第一修正案的逻辑,认为国家进行观点审查的危险,大于法西斯言论本身构成的危险。因此,即使是新纳粹在犹太幸存者小镇游行这样的言论,也受到保护。

美国最高法院在 1969 年的判例中确立了极高的门槛:言论必须意在“引发迫在眉睫的非法行为”且“很可能煽动或导致此类行为”时,才能被处罚。

如今,欧洲正在刑事化越来越多的言论,这些言论远未达到美国的煽动或骚扰标准。

司法天平的倾斜:欧洲人权法院的转变

欧洲人权法院(ECHR)曾是言论自由的有力捍卫者。该法院在 1976 年的一个判例中明确指出,自由的基石在于保护那些令人不悦的观点。

自由言论“不仅适用于受到欢迎或被视为无害的‘信息’或‘思想’,也适用于那些冒犯、震惊或扰乱国家或任何一部分人口的言论。”

然而,近二十年来,法院的一系列裁决逐渐背离了这一原则,为更广泛的言论限制打开了大门:

  • 降低“煽动仇恨”的门槛: 在 2009 年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裁定,惩罚“煽动仇恨”的言论无需证明其呼吁具体暴力行为。仅仅是“侮辱、嘲笑或诽谤特定人群”就足够了。
  • 引入“冒犯性”审查: 在 2012 年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为公民有义务“尽可能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冒犯性”言论,这为审查主观上令人不悦的言论提供了依据。
  • 扩大网络言论责任: 法院在 2015 年和 2023 年的裁决中确认,个人或新闻门户网站可能因未能及时删除其平台上的第三方仇恨评论而受到惩罚,即使他们本人并未看到这些评论。

这些判例表明,欧洲人权法院已不再坚守其保护“冒犯性”言论的承诺,转而优先考虑其他社会目标,如所谓的“正义与和平”。

从理论到现实:欧洲各国的言论管制

在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影响下,各国政府对言论的打击日益普遍,具体表现为:

  • 德国: 警方对数千起网络言论展开刑事调查,对象包括气候活动家、亲巴勒斯坦抗议者,甚至普通民众。
  • 英国: 一位中年母亲因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条后来删除的、针对寻求庇护者的过激言论,被判处 31 个月监禁
  • 瑞士: 一名男子因在网上称一名记者为“肥胖的激进女同性恋”而被罚款和监禁。
  • 丹麦: 将对宗教经文的“不当处理”定为刑事犯罪。
  • 警察骚扰: 即使言论完全合法,警察也可能因一条社交媒体帖子而上门逮捕公民。这造成了一种寒蝉效应:即使言论合法,人们也因害怕警察上门而不敢发声。

欧洲领导人还在推动将更多言论类别(如基于性别、残疾、性取向的言论)纳入刑事犯罪范畴,并试图采用一个开放式定义,以便当局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动态”。

压制言论的风险与连锁反应

将越来越宽泛的概念定为“仇恨言论”并予以刑事处罚,不仅侵犯个人权利,还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 引发“审查嫉妒”: 当一部分人可以禁止他们讨厌的言论时,另一部分人也会要求同样的权力,导致审查范围不断扩大。
  • 隐藏真实观点: 审查让仇恨言论转入地下,社会失去了公开反驳和监督这些观点的机会。
  • 效果适得其反: 有证据表明,自欧洲广泛推行仇恨言论法以来,宗教和种族不容忍现象反而有所上升

最严重的风险在于,今天为打击仇恨言论而建立的监控和惩罚体系,明天可能被任何威权主义者利用,来压制所有政治异议。

如果全球互联网公司为了遵守欧洲最严格的法律而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审查内容,那么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公民的言论自由也将受到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