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觀光視為內需產業,大量透過節慶活動刺激發展。然而,這種模式多著眼於短期經濟效益,常忽略文化環境的長期積累與在地居民的真實需求。以蘇格蘭愛丁堡為例,成功的「節慶城市」雖帶來可觀收入,卻也引發了公共資源緊張、房價高漲與居民生活品質下降等問題。相比之下,「歐洲文化首都」等計畫則展示了另一種可能:將文化與社區深度結合,以長期發展為目標。台灣的節慶政策應借鑑此類模式,回歸文化內涵與在地永續,避免讓節慶淪為一次性的觀光工具,才能實現觀光發展與地方文化的雙贏。
台灣的節慶熱潮:短期效益與長期隱憂
過去二十多年,台灣各級政府熱衷於舉辦文化藝術活動來帶動觀光,並將其視為重要的政績指標。從早期的「嘉義管樂節」、「宜蘭童玩節」,到後來的「台灣燈會」,節慶活動已成為行銷地方的標準手法。
- 政策驅動: 行政院將觀光視為 內需產業 的一環,交通部也計畫透過大型活動帶動觀光廊帶。
- 數量龐大: 僅《台灣觀光雙年曆》就列出數十項「國際級」與「全國級」節慶,其中多數與公部門的補助和資源緊密相連。
- 核心問題: 許多活動的規劃 偏重單次成效與數據,較少思考如何建構中長期的文化發展機制。這引出一個關鍵課題:發展觀光究竟是為了服務遊客而新建項目,還是為了強化地方的 文化主體,讓文化本身成為吸引力?
兩種節慶:傳統生根與政策催生
台灣的節慶活動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它們的本質與目的截然不同。
- 傳統節慶: 深植於地方的歷史、信仰與生活,如宗教遶境、原住民歲時祭儀等。它們的主要目的不是吸引遊客,而是 在地社群的文化實踐與傳承。
- 新興節慶: 多由公部門主導,以觀光行銷為主要目的。這類節慶更像是政策催生的 藝文消費商品,重視媒體曝光、活動規模與觀光收益,有時甚至會反過來改變傳統節慶的樣貌以迎合補助或媒體需求。
當節慶的辦理愈發依賴公部門資源,我們需要反思:這種以「人潮」為主要指標的模式,是否會讓節慶發生地成為一個「舞台」,而 在地居民則淪為節慶的「背景」,而非文化實踐的主體?
節慶城市的美麗與哀愁:蘇格蘭愛丁堡的雙面刃
蘇格蘭首府愛丁堡是全球知名的「節慶城市」,其成功將節慶效益最大化,但也付出了沉重代價。愛丁堡的策略是將多個大型節慶集中在夏季,發揮規模經濟,成功打造了城市品牌。然而,這種模式的負面效應也日益凸顯。
愛丁堡藝穗節前執行長 Shona McCarthy 指出,節慶的成功並未得到城市基礎設施的相應支持,反而被當局視為搖錢樹。
- 基礎設施不足: 藝術家和工作人員難以負擔高昂的住宿成本,公共交通系統也無法應對龐大人潮。
- 過度商業化: 市議會對活動場地收取高額許可費,將文化活動視為純粹的商業行為。
- 居民生活受影響: 短租平台興起導致本地住房供給緊縮,觀光污染迫使居民遷離,城市生活機能受到侵蝕。
Shona McCarthy 強調,藝穗節的核心價值是文化民主與自由表達,它是一個 「文化實踐的場域」,而非一個可以被簡單行銷的「景點」。
歐洲其他觀光城市如巴塞隆納、威尼斯也面臨類似的「過度觀光」問題,當地居民紛紛抗議,要求將觀光規模控制在永續的範圍內,避免城市淪為沒有靈魂的觀光樂園。
跳脫觀光導向的可能:歐洲文化首都與英國文化之都
新興節慶並非只能走向觀光導向。歐盟的「歐洲文化首都」和英國的「英國文化之都」計畫提供了另一種發展思路,它們更強調文化與社區的長期結合。
歐洲文化首都 (European Capital of Culture):
- 目標: 鼓勵城市以文化為核心,重新思考發展願景與地方認同,實質改善居民生活。
- 模式: 獲選城市進行為期一年的主題策展與文化活動,強調與社區及周邊鄉村的互動。例如,立陶宛考納斯市在計畫結束後,將專案辦公室轉型為常設機構,讓文化參與得以永續。
英國文化之都 (UK City of Culture):
- 目標: 透過文化節慶提升城市形象、促進投資並強化社區凝聚力。
- 模式: 透過競爭機制,獲選城市能獲得大量資源來升級文化軟硬體設施。例如,布拉德福市利用此機會投資青年、改造劇院,並透過一系列活動建立獨特的城市認同感。
這兩種模式的核心精神在於,它們不追求一次性的熱鬧,而是透過 長期計畫的設計與資源投入,將節慶轉化為厚植地方文化環境、滿足居民需求的永續機制。
找回文化主體:對台灣節慶政策的反思
城市的文化魅力源於其公共性與審美觀,而節慶是培養這兩者的長期挑戰。若只顧打造觀光吸引力而忽視文化內涵與長期配套,很難建構健康的節慶生態。
為了實現觀光與地方需求的雙贏,未來的政策規劃應做出調整:
- 評估方式轉變: 除了量化數據,應納入更多 質化分析,真實呈現節慶對地方的深層影響。
- 注重長期效益: 政策應與在地的軟硬體需求結合,思考如何在熱鬧過後留下可持續運用的資源。
- 回歸文化核心: 最終目標應是透過長期積累,改善整體的藝文參與環境,為在地居民提供充足的文化滋養,並創造出除了觀光之外,更健康的 文創產業發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