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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校报起诉特朗普政府,捍卫国际学生言论自由

斯坦福大学的校报《斯坦福日报》已对特朗普政府提起诉讼,指控其滥用联邦法律,试图因国际学生发表亲巴勒斯坦言论而将其驱逐出境。该诉讼由个人权利与表达基金会 (FIRE) 代理,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并在校园内制造了“寒蝉效应”,导致非公民学生记者因担心移民身份受影响而进行自我审查。此案的核心是挑战政府以观点为由惩罚个人的权力,旨在阻止其将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变为可由官员随意撤销的特权。

要点

  • 1诉讼核心在于挑战特朗普政府利用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中的条款,以发表受保护的政治言论为由,驱逐或撤销国际学生的签证。
  • 2政府的行为已在校园新闻界造成“寒蝉效应”,导致《斯坦福日报》的非公民记者因害怕报复而拒绝任务、要求删除署名,甚至辞职。
  • 3诉讼由个人权利与表达基金会 (FIRE) 代表《斯坦福日报》及两名匿名学生提起,被告为国务卿马可·卢比奥和国土安全部长克里斯蒂·诺姆。
  • 4政府回应称,其行动是为清除对公众安全的威胁,并非针对受保护的言论,并认为诉讼的前提是错误的。

这起诉讼不仅关乎几名学生的命运,更触及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所有在美国境内的人(包括非公民)的保护范围这一根本性问题。

视角

FIRE 法律顾问 Conor Fitzpatrick

“在美国,任何人都不应因发表了错误的观点而害怕半夜被敲门。言论自由不是政府施舍的特权,根据我们的宪法,它是每个男人、女人和孩子不可剥夺的权利。”

《斯坦福日报》主编 Greta Reich

“校园里存在着实实在在的恐惧,并已蔓延到新闻编辑室。我的记者们因为害怕仅仅是报道政治话题就可能被驱逐,而拒绝任务、要求删除文章,甚至辞职。”

美国国土安全部 (DHS)

国土安全部发言人表示,该部门“不会因受保护的言论而逮捕人”,并认为“强制执行联邦法律构成对言论的某种事先限制的想法是可笑的”。

法律焦点

诉讼的核心直指特朗普政府对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中两项条款的运用。第一项是“驱逐条款”,授权国务卿在“个人认定”非公民的“信仰、言论或结社”损害了“美国重大的外交政策利益”时将其驱逐。第二项是“撤销条款”,允许国务卿酌情撤销签证。原告方认为,当这些条款被用于惩罚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时,它们是违宪的。

诉状明确指出:“当联邦法规与第一修正案权利发生冲突时,宪法至上。政府不能因为当权者不喜欢某个人的言论就对其进行不利处理。”

事件影响

政府针对国际学生的行动,已经对校园内的学术和新闻自由环境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据诉讼文件称,自3月份以来,《斯坦福日报》的非公民记者已开始回避报道亲巴勒斯坦的抗议活动,担心这些报道会危及他们的合法移民身份。这种恐惧并非空穴来风,哥伦比亚大学、塔夫茨大学等校均有学生因参与相关活动或发表观点而被拘留。这种做法迫使学生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和维持留美身份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严重压制了校园内的多元化声音和公开讨论。

Q&A

Q: 这次诉讼和以往的言论自由案件有何不同?

A: 这次诉讼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直接关系到非公民在美国境内的言论自由权利。虽然第一修正案通常被认为保护所有人,但政府正试图利用移民法中的特定条款,为压制其不喜欢的政治言论开辟一个例外。案件的焦点在于,政府是否能以“外交政策”为名,绕开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Q: 为什么《斯坦福日报》要提起这次诉讼?

A: 《斯坦福日报》提起诉讼是因为其核心新闻使命受到了直接阻碍。由于政府的威胁,该报的国际学生记者不敢再自由地报道敏感政治话题,导致报纸无法全面反映校园内的观点和事件。这不仅损害了报纸的运作,也剥夺了社区获取完整信息的权利。

历史背景

这并非《斯坦福日报》首次卷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案件。1978年,该报曾在一起最高法院案件中败诉,当时警方搜查了其办公室以寻找有关一场抗议示威的证据。尽管报社并未参与犯罪,但法院裁定搜查合法。这一判决直接促使美国国会在1980年通过了《隐私保护法》,该法案旨在保护记者免受此类搜查,加强了对新闻界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