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和“内卷”现象,中国正构建一个多层次的法制化工具体系。该体系在国家层面通过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核心法律,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约束企业和政府的不当行为。在行业层面,通过发布产业指导目录和特定行业规定,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和淘汰落后产能。在产品层面,则通过提升能耗和能效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设定明确的整改时限,从而在法律、行业、产品三个维度上共同发力,推动市场向高质量、有序竞争的方向发展。
国家层面:约束政府与企业
国家层面的法律工具主要通过修订现有法律和出台新规,为治理“内卷”提供顶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核心修订: 针对平台“内卷式”竞争,新法明确禁止平台强迫或变相强迫商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约束对象: 不仅约束企业,也通过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地方政府可能引发“内卷”的产业政策。
专家解读指出,新规旨在有效规制大型平台为吸引用户而疯狂压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乱象。
- 实际运用: 市场监管总局已引用此法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要求其理性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核心条文: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以不公平的低价销售商品,并禁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以排除和限制竞争。
- 实际运用: 市场监管总局曾通报兰州市城管委滥用行政权力,指定单一企业处理餐厨垃圾,排除了其他企业的竞争机会,违反了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核心修订: 修正草案完善了对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治理“内卷式”竞争。
- 适用范围扩大: 低价倾销的适用范围从商品扩展到服务,适用主体也从卖方扩展到制定定价规则的第三方(如平台)。
这为加强低价倾销执法、整治“内卷式”竞争提供了更强的法律支撑。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 核心目标: 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各类经营者机会平等、进出自由、竞争公平。
- 禁止行为: 禁止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商品流动、生产成本和经营行为等方面设置不合理的或歧视性的限制。
- 实际运用: 某县在工程招标时,要求投标人在特定地区注册并办理CA,这种行为因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而被认定为违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 核心目标: 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关键要求: 各地区不得违规实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防止出台妨碍公平竞争的措施。
行业层面:优化产业结构
针对具体行业,通过出台专门的目录和办法来引导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主要内容: 将产业项目分为鼓励、限制、淘汰三类。
- 约束机制: 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投资和贷款;对淘汰类项目,要求限期淘汰,并可通过提高电价等方式施压。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 核心规则: 严禁备案新增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如确需新建,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 监管措施: 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地区和企业,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追究责任。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核心规则: 禁止平台通过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等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产品层面:提升强制性标准
通过提高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是能耗和能效标准,直接推动高耗能、低效率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能耗限额:标准提升,明确整改时点
- 涉及行业: 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
- 明确时限:
- 2025年底前需完成改造淘汰的包括水泥、电解铝、炼钢等25个品种。
- 2026年底前需完成改造淘汰的包括尿素、聚氯乙烯等11个品种。
设备能效:标准提升,明确整改时点
- 涉及产品: 主要涉及电机、家电、空调、照明等用能设备。
- 明确时限: 要求到2027年,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
其他标准提升
- 一批新的能耗限额强制性国标已于2024年实施,涉及炼化等行业。
- 针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新三样”产业,也正在研究通过提升标准来解决“内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