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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里程碑式气候意见:保护当代与后代成法律义务

国际法院(ICJ)发布了一项里程碑式的咨询意见,明确了各国在国际法下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义务。该意见指出,气候变化对所有国家构成“紧迫和生存威胁”,各国不仅有责任保护当代人,更有法律义务保护子孙后代免受环境损害。此外,意见强调富裕国家必须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并为全球气候诉讼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框架,反映了国际社会在气候行动上的共识。

核心法律义务

国际法院的意见确立了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多项基本责任。法院强调,这是一个需要所有国家共同努力解决的全球性挑战。

  • 保护后代: 各国有明确的法律责任,保护当前和未来世代免受气温上升等环境危害。
  • 富国援助: 较富裕的国家有义务帮助发展中国家进行气候适应。
  • 国际合作: 所有国家都必须共同合作,以应对这一挑战。

气候变化对所有国家构成了“紧迫和生存威胁”。

关键法律问题与裁决

此案源于瓦努阿图等太平洋岛国的推动,旨在厘清各国在气候问题上的法律责任。法院主要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

  1. 国家为保护今世后代的气候,负有哪些义务?
  2. 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并造成损害的国家,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法院的裁决涉及多个重要法律层面,为气候行动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

  • 承认历史责任: 意见强调,不能忽视历史排放问题,已经造成的损失和损害必须得到承认和修复。
  • 环境是人权: 法院宣布,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是一项人权,各国政府有义务监管私营行为者(这可能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公司)。
  • 保护岛屿国家: 意见明确,即使面临海平面上升的威胁,一个国家的某个组成部分消失,也不应损害其国家地位,这为小岛屿国家提供了保护。

全球反响与分歧

在案件审理期间,国际法院听取了大量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意见,显示出全球对气候正义和问责制的广泛共识。然而,各国提交的意见也反映出两种主要观点:

  • 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大多数国家主张,法律义务应超越现有的气候条约。
  • 采取狭义解释: 美国和英国等国则认为,各国的法律义务已在《巴黎协定》中明确规定。

“一个全面解决方案需要人类所有知识领域的贡献……最重要的是,它需要个人、社会和政治层面的意愿和智慧,来改变我们的习惯、舒适和当前的生活方式。” — 国际法院院长岩泽雄司法官

意见的深远影响

尽管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为世界各地的气候诉讼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框架。

  • 强化气候诉讼: 这项意见将使各国更难辩称相关国际法规则不适用于自身,因为它表明了国际法在问责和正义方面的广泛共识。
  • 体现全球共识: 此案能提交至世界最高法院本身,就已证明了全球大多数国家在气候行动上的立场,即要求主要污染者停止其破坏性行为并承担责任
  • 衔接其他判例: 此意见与其他重要气候判例(如国际海洋法法庭和美洲人权法院的意见)相呼应,共同构建了一个强有力的国际气候法律体系。